加熱菸上市時間確定!最快10/11合法開賣

國健署初步核定8品項菸草柱及其3款組合元件,今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之核定,於10月11日生效。(示意圖/取自Shutterstock)
[NOWnews今日新聞]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修正通過後,加熱菸等指定菸品需經衛福部審查通過才可販售,包括「菲○○○公司」的8個品項、「傑○○○公司」的6個品項有條件通過。而國健署今(12)日說明,初步核定8品項菸草柱及其3款組合元件,今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之核定,於10月11日生效。
國健署菸害防制法組組長羅素英今表示,衛福部經邀集毒理學、臨床藥理、成癮、公共衛生等領域專家組成審查會,逐案審查申請案件,於9月12日初步核定其中一家8品項菸草柱及其3款組合元件(載具),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核定,最快10月11日上市。
羅素英指出,另一家目前正在進行法制程序。
國健署表示,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的新型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販售,日前已有2家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經審查结果予以「有條件通過」核定函,此次再經嚴謹評估業者所提交之最後上市前文件資料,核定許可證。
國健署說明,未來加熱菸上市後,將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執行稽查專案,包含源頭管理、販售通路,包含禁止販賣給孕婦及未滿20歲之青少年、加強取締青少年違法使用加熱菸等,強化保護兒少,並採取神秘客等方式監測業者落實情況,定期公布查獲的違規案件。
國健署表示,許可內容也包括要求業者需定期委託公正第三方進行並提交上市後監視及管控機制報告,提供盛行率及易感族群調查、不良事件、新發生成癮資料、國外風險資訊調查、未滿20歲及初次使用相關數據等,且製程有任何調整,均須重新送審。若業者未能履行依法應遵守辦理的事項,最重可廢止原核定。
國健署提醒,國人,未經國內核准通過的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仍不能攜帶入境。任何型式的菸品皆有害,國民健康署提供多元戒菸服務,全台約2700家合約醫事機構(醫院、診所、衛生所及藥局),提供專業戒菸服務。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20歲不得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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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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