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呵呵呵」揚言提告 黃國昌怒嗆這句

劉世芳「呵呵呵」揚言提告 黃國昌怒嗆這句
內政部長劉世芳擔任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主持會議,不過卻有網友發現,劉世芳從監視器記錄看到馬太鞍橋被沖垮只剩橋墩時,竟發出「呵呵呵」笑聲,痛批她幸災樂禍。(圖/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召開會議,不過卻有網友發現,內政部長劉世芳從監視器記錄看到馬太鞍橋被沖垮只剩橋墩時,竟發出「呵呵呵」笑聲,痛批她幸災樂禍,災害應變中心火速澄清,並揚言提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此事,並痛批劉世芳又在秀下限,沒搞清楚構成要件,就要告人。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8)日邀請法務部長鄭銘謙業務報告,黃國昌在質詢中表示,花蓮發生嚴重災情,全國人民都感到悲痛,許多「鏟子超人」湧入災區協助救災,劉世芳卻在災害應變中心被拍到「呵呵呵」笑,災害應變中心還要「函送法辦」網友,但這樣的作法缺乏法律依據。

黃國昌當場詢問鄭銘謙,《災害防救法》中涉及刑事處罰的條文是哪一條?鄭銘謙一開始未能明確回答,只說「那是內政部主管法規」,並提到「第93條、第53條」。黃國昌要求他誦讀條文內容,鄭卻回應「法條就有了,不需要我再講」,黃國昌痛批鄭銘謙態度傲慢。

黃國昌接著表示,《災害防救法》第53條明確規定,「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資訊,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徒刑」,但他質疑此案不符法律構成要件。黃強調,如果政府動用國家機器,以「含送法辦」的方式對付質疑者,將造成寒蟬效應,讓民眾不敢發問或監督。

黃國昌說,現在政府的作法,就是「不准質疑劉世芳,不准問是不是她在笑,否則就讓你跑地檢署。」他並批評這種濫訴行為只會浪費人民的時間與金錢。

針對「謠言或不實訊息」的法律定義,黃國昌再次追問鄭銘謙應如何解釋。鄭回應「一定要有惡意」,但黃立刻糾正這是主觀要件,強調應該從「訊息是否虛假」著眼。

黃國昌指出,民進黨立委范雲已公開認證「呵呵呵」的聲音就是劉世芳,因此網友的質疑並非虛構。他痛批:「內政部還要函送網友,國家機器動起來了,現在連法務部長都在幫忙護航嗎?」鄭銘謙則連忙澄清,「我沒有護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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