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不得販售寵物用藥!宣稱有療效罰100萬

網路非法交易動物用偽禁藥。(圖/屏東縣府)
[NOWnews今日新聞] 近年國人消費習慣改變,伴隨著網購交易便利頻繁,其中不乏違法販賣動物用藥品的案件,屏東縣政府動物防疫所表示,非法藥品來源不明,對寵物健康構成威脅,目前常見的違法產品包括寵物驅蟲口服藥與滴劑,及成分不明卻宣稱動物療效之產品,去年至今(114)年10月底,共接獲10起網路違法販賣動物用藥品的檢舉案件。
動物防疫所表示,多數案例為個資遭盜用於國內網購平台販售來路不明之犬貓口服或滴劑驅蟲藥品。依規定販售動物用藥品之業者(包含公司行號、動物醫院及寵物業者),均應向本縣動物防疫所申辦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登記才可販售動物用藥品,但無論是否領有動物用藥品販賣許可證,動物用藥品均不得於網路平台上進行販售,違者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另未經政府核准擅自輸入或經政府公告為動物用禁藥者皆屬違法,違者將移送司法單位偵辦並可處6月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另產品經檢驗未含藥品成分,產品卻標示或廣告宣稱具預防或治療動物疾病的效果,乃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19-1條規定,將面臨20萬至100萬元的罰鍰。

動物防疫所提醒民眾,目前販售來路不明之水產用品多由臉書帳號經營,透過私訊訂購產品,再透過出貨幫手轉寄商品貨到付款,交易過程都由「代寄業者」代送,刻意阻斷官方查緝線索,追查源頭不易,消費者如購買後使用不如預期則求償不易,提醒民眾勿陷求職陷阱成為代寄業者(俗稱出貨小幫手)。在交易陷阱無處不在的情況下,亟可能涉及《刑法》幫助犯或幫助洗錢的刑責。
動物防疫所再次呼籲消費者,家中寵物如有任何疾病問題應尋求專業獸醫師之協助,對寵物健康才有保障,千萬不要於網路平台採購來路不明動物用藥品及誇大宣稱療效之保健產品,以免危害寵物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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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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