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可解汙名化疑慮 重拾捐贈良善初衷 公益信託修法迫在眉睫的3大爭議

根據《財訊》報導,討論多時的「公益信託專章修法草案」,在去年11月終於進入立法院一讀程序;今年6月,獨立記者姚惠珍再與立委高嘉瑜、邱顯智,公開現行258個公益信託財務運用狀況,指出仍有財團透過公益信託避稅,而且公益支出率偏低、不斷轉投資,以及資訊不透明等亂象,呼籲朝野應及早修正《信託法》。

政府推動公益信託的立意良善,多數成立公益信託者也都有心投身公益,但由於法規未盡完備,讓公益信託變成少數企業避稅、集團控股的工具,因此各界積極推動修法,目的是讓公益信託能真正回歸成立初衷。惟近來有人認為,推動公益信託修法會「汙名化」有心投入的善心者,但實際情況是,現行法規的諸多漏洞已造成更大的不公平與不公益,相關單位若能盡早完成修補,才能真正讓公益信託擺脫被「汙名化」的窘境。

《財訊》長期關注公益信託議題,特別整理出外界較易誤解的3大爭議,作為「公益信託專章修法草案」可關注的修法方向:

收入支出都有爭議!資金運作應該更透明化

爭議1:公益信託成立的規模,不等於直接投入公益的金額。媒體報導,有委託人因不滿被媒體質疑,成立公益信託是為了避稅,想要終止契約、撤回捐贈款項,甚至不想再成立公益信託做公益,導致公益信託件數較2018年減少12件、金額減少127億元,減少的善款,足以讓弱勢團體斷炊。

《財訊》報導指出,實情是,公益信託成立的金額和規模,根本就不等於投入公益的金額。截至2021年底,國內共成立258個公益信託,總信託本金逾1200億元;其中,由台塑集團、宏泰建設、宏達電、漢民以及奇美5大財團所成立的10大公益信託資產,總市值就高達1043億元,占總公益信託規模近9成,但當年度10大信託的公益支出僅6.59億元,占其資產比率僅0.6%。投入公益與規模完全不成比例,是公益信託亟須修法的根本問題。

以宏泰集團的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為例,去年底資產達304.77億元,較上年成長了1%,但去年的公益支出為1.48億元,反較前年減少27%。相較之下,震旦集團的陳永泰公益信託,去年的資產規模雖小幅下滑,從15.46億元,略減為15.08億元,但公益支出反增至2.84億元,較前年成長88%。顯見一個公益信託的資產規模和公益投入,完全不是畫上等號。…(本文出自《財訊》雙週刊66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