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服貿協議要公平對等 拚經濟有4件事優先
去年6月馬政府簽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稱服貿協議),引發各界正反兩極爭論,期間經朝野協商後需於3月10日前完成第20場公聽會方可實質審查,由立法院8個常設委員會聯席審查,採用逐項討論、逐項表決的方式進行。立法院長王金平日前表示,本會期應儘速通過服貿協議,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將會嚴加把關。
先前質疑服貿協議不對等的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認為,為促進兩岸經貿正常化,簽訂服貿協議有其必要性,但是不能為簽而簽,黑箱作業,簽訂協議一定要公平、互惠,因此民進黨要求重啟談判,重新修改內容後再來簽。曾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說:「服貿協議既沒有事先的影響評估,也沒跟產業溝通,更迴避國會的監督,全世界的民主國家沒有這樣簽協議的!」
其實民進黨並不反對服貿協議, 而且還認為一定要簽,因為兩岸有很大的貿易往來。但是,我們反對簽國民黨的這個版本,因為協議內容不公平、不對等、不互惠,我們也反對當初簽署的程序,不夠透明公開,公聽會也是後來才辦,所以兩岸應該要重啟談判,把好的項目留下來,不好的項目修改後再來簽。
有些支持服貿協議的專家學者說,這次台灣對中國有64項開放承諾,而中國對台灣有80項開放承諾,感覺中國開放的比較多,但我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因為我們是用已開發國家的條件開放給中國,但中國卻是用開發中國家的標準給我們,如果真的要算,其實我們開放的項目比中國還多。
有哪些是不公平、不對等?我舉例,之前兩岸先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多邊開放的程度,台灣已經達58%,中國只有37% ;再來,台灣 在服貿協議中跨境服務的開放項目為47項,不開放不承諾的只有4項,但中國僅開放17項,不開放不承諾的項目卻高達33項。這樣比較下來的結論就是:台灣廠商不能過去賺錢,中國業者卻可以來台撈金,而且不論採用獨資、合資、合夥、設立分公司都行;而中國卻只允許台商獨資作業。
服貿台灣不設防 中國關卡重重
這就好像開放做生意,台灣是一開門就通到底,完全不設防;中國卻是開了大宅門,但門裡面還有門,並設了重重關卡。像是協議內容規定,養老院就限制只能設立在廣東、福建,電子商務也侷限在福建省經營。
曾擔任馬總統國策顧問的大塊文化董事長郝明義,之前也跳出來反對表示,中國只開放上游的印刷業跟下游的通路業,沒有開放出版業,等於把出版業夾死了,而且兩岸出版制度不一樣。在台灣,個人要出書,只要有出版社願意幫你出版印刷就可以;但是在中國,出書還要申請「書刊印刷准印證」,如果開放台灣印刷業過去,就只能印包裝紙跟紙盒,卻不能印書刊,這就是不公平。
像這樣不對等的規定,為什麼馬政府事先不跟業者溝通?為什麼讓外行人去簽署需要很內行的東西?
再來看網路服務業,在台灣架設網站很方便,但在中國從事電子商務前,要先向公司註冊地的通信管理局, 申請「網路內容供應商」(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ICP)的備案,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還要簽守三大不違背的承諾書,包括不能破壞國家統一、不能破壞民族團結、不能破壞社會穩定,且年年審查。
但這些內容都不是服貿的範圍啊!所以我對服貿的態度有所保留,就是因為協議的項目有保留啊!還有,在零售業部分,台灣准許跨境服務,但中國只允許開放郵購業務,這樣我們就必須去那邊設點、雇用他們的員工,這好比我們是步兵帶著步槍衝過去,他們卻用一顆飛彈打過來,這樣公平嗎?
政府效能不彰 無法保護在地企業
開放貿易往來,政府應該是當地企業的強力後盾,但事實並非如此。舉個例子來說,最近大街小巷常看到「順豐速運」的黑色貨櫃車,物流業者跟我反應,當初台灣核准這家中資企業登記的是「汽車貨運業」執照,而不是「汽車路線貨運業」營運執照,照規定只能做「點到點」的運送服務,不能做家戶宅配的業務,但是他們照做,就算相關業者已向商業司抗議2年了,馬政府仍拿它沒輒。
還有中藥商協會跟我講,北京同仁堂來台灣做生意,政府只准它做批發,但它卻做起零售業務,在百貨公司設起專櫃。所以之前馬政府說:「放心,我們會嚴格把關。」如今看來,這攏是假(台語)。因此,我們希望重啟談判,這不是要去占別人便宜,而是一定要對等互惠。
不過,如果國民黨強制要過,還是有可能在這個會期通過,畢竟國民黨仍占多數優勢。但他們要這樣傷害台灣、傷害業者、用黨紀強壓民意,後果就要自行負責,今年底的7合1選舉就會是最好的檢驗。
如果可以趕快重啟談判,簽一個好的服貿協議,大家一定都拍手歡迎。之前台灣和新加坡及紐西蘭簽署經濟夥伴協定,民進黨都支持通過了啊!這兩個國家都是已開發國家,也是開放的經濟體,跟台灣經濟是互補的,沒道理不贊成。而中國是封閉的經濟體,是用國家力量來做生意,很多想來台灣經商的都是國有企業,又有很多複雜的潛規則,我們當然要謹慎以對。
因為服貿協議不單只是經濟面的問題,還牽涉包括國家安全和社會政策更高的層面。像是服貿規定,只要投資30萬美元,就可以開放中國專業人士來台,這是全世界最低的門檻,等於是變相移民,一定會衝擊台灣的就業市場、人口政策。為什麼馬政府不能比照日本、新加坡,設定更嚴格的條件呢?
◎ 更多精采內容請看Money錢2014年3月號第78期
先前質疑服貿協議不對等的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認為,為促進兩岸經貿正常化,簽訂服貿協議有其必要性,但是不能為簽而簽,黑箱作業,簽訂協議一定要公平、互惠,因此民進黨要求重啟談判,重新修改內容後再來簽。曾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說:「服貿協議既沒有事先的影響評估,也沒跟產業溝通,更迴避國會的監督,全世界的民主國家沒有這樣簽協議的!」
其實民進黨並不反對服貿協議, 而且還認為一定要簽,因為兩岸有很大的貿易往來。但是,我們反對簽國民黨的這個版本,因為協議內容不公平、不對等、不互惠,我們也反對當初簽署的程序,不夠透明公開,公聽會也是後來才辦,所以兩岸應該要重啟談判,把好的項目留下來,不好的項目修改後再來簽。
有些支持服貿協議的專家學者說,這次台灣對中國有64項開放承諾,而中國對台灣有80項開放承諾,感覺中國開放的比較多,但我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因為我們是用已開發國家的條件開放給中國,但中國卻是用開發中國家的標準給我們,如果真的要算,其實我們開放的項目比中國還多。
有哪些是不公平、不對等?我舉例,之前兩岸先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多邊開放的程度,台灣已經達58%,中國只有37% ;再來,台灣 在服貿協議中跨境服務的開放項目為47項,不開放不承諾的只有4項,但中國僅開放17項,不開放不承諾的項目卻高達33項。這樣比較下來的結論就是:台灣廠商不能過去賺錢,中國業者卻可以來台撈金,而且不論採用獨資、合資、合夥、設立分公司都行;而中國卻只允許台商獨資作業。
服貿台灣不設防 中國關卡重重
這就好像開放做生意,台灣是一開門就通到底,完全不設防;中國卻是開了大宅門,但門裡面還有門,並設了重重關卡。像是協議內容規定,養老院就限制只能設立在廣東、福建,電子商務也侷限在福建省經營。
曾擔任馬總統國策顧問的大塊文化董事長郝明義,之前也跳出來反對表示,中國只開放上游的印刷業跟下游的通路業,沒有開放出版業,等於把出版業夾死了,而且兩岸出版制度不一樣。在台灣,個人要出書,只要有出版社願意幫你出版印刷就可以;但是在中國,出書還要申請「書刊印刷准印證」,如果開放台灣印刷業過去,就只能印包裝紙跟紙盒,卻不能印書刊,這就是不公平。
像這樣不對等的規定,為什麼馬政府事先不跟業者溝通?為什麼讓外行人去簽署需要很內行的東西?
再來看網路服務業,在台灣架設網站很方便,但在中國從事電子商務前,要先向公司註冊地的通信管理局, 申請「網路內容供應商」(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ICP)的備案,辦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還要簽守三大不違背的承諾書,包括不能破壞國家統一、不能破壞民族團結、不能破壞社會穩定,且年年審查。
但這些內容都不是服貿的範圍啊!所以我對服貿的態度有所保留,就是因為協議的項目有保留啊!還有,在零售業部分,台灣准許跨境服務,但中國只允許開放郵購業務,這樣我們就必須去那邊設點、雇用他們的員工,這好比我們是步兵帶著步槍衝過去,他們卻用一顆飛彈打過來,這樣公平嗎?
政府效能不彰 無法保護在地企業
開放貿易往來,政府應該是當地企業的強力後盾,但事實並非如此。舉個例子來說,最近大街小巷常看到「順豐速運」的黑色貨櫃車,物流業者跟我反應,當初台灣核准這家中資企業登記的是「汽車貨運業」執照,而不是「汽車路線貨運業」營運執照,照規定只能做「點到點」的運送服務,不能做家戶宅配的業務,但是他們照做,就算相關業者已向商業司抗議2年了,馬政府仍拿它沒輒。
還有中藥商協會跟我講,北京同仁堂來台灣做生意,政府只准它做批發,但它卻做起零售業務,在百貨公司設起專櫃。所以之前馬政府說:「放心,我們會嚴格把關。」如今看來,這攏是假(台語)。因此,我們希望重啟談判,這不是要去占別人便宜,而是一定要對等互惠。
不過,如果國民黨強制要過,還是有可能在這個會期通過,畢竟國民黨仍占多數優勢。但他們要這樣傷害台灣、傷害業者、用黨紀強壓民意,後果就要自行負責,今年底的7合1選舉就會是最好的檢驗。
如果可以趕快重啟談判,簽一個好的服貿協議,大家一定都拍手歡迎。之前台灣和新加坡及紐西蘭簽署經濟夥伴協定,民進黨都支持通過了啊!這兩個國家都是已開發國家,也是開放的經濟體,跟台灣經濟是互補的,沒道理不贊成。而中國是封閉的經濟體,是用國家力量來做生意,很多想來台灣經商的都是國有企業,又有很多複雜的潛規則,我們當然要謹慎以對。
因為服貿協議不單只是經濟面的問題,還牽涉包括國家安全和社會政策更高的層面。像是服貿規定,只要投資30萬美元,就可以開放中國專業人士來台,這是全世界最低的門檻,等於是變相移民,一定會衝擊台灣的就業市場、人口政策。為什麼馬政府不能比照日本、新加坡,設定更嚴格的條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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