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兒童發展篩檢 不錯過黃金療育期

國民健康署於民國113年7月1日起,針對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發展篩檢服務,你知道這與過去有多麼不同嗎?對孩子的幫助又有多大嗎?全新的發展篩檢服務上路半年,已可見到不錯的成效,除了讓確實有發展遲緩的孩子及早接受療育,更希望對於篩檢處於「淺灰色區」的孩子,得到多一點的關注!

圖片/媽媽寶寶雜誌提供


時代在進步,篩檢兒童發展的方式也在進步!國民健康署參考美國疾病管制署及國內專家建議,建立兒童發展篩檢模式,於113年7月1日起,針對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以期及早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及早療育,以提升兒童健康。
但你知道這套兒童發展篩檢模式與過往有何不同嗎?

兒童發展篩檢量表全新上路
過去,寶寶出生後,都會領到一本「寶寶手冊(兒童健康手冊)」,有一部分的內容是「學齡前兒童發展檢核表」,馬偕紀念醫院兒童發展暨早期療育評估中心主任陳慧如指出,「這是居家檢視寶寶發展的工具,主要提供家長或主要照顧者使用,基於版面限制,無法以太多題目確認寶寶的發展狀況,加上年齡跨距太長,例如其中有一段是從10個月大到1歲半,並無法精準判斷孩子是否有發展遲緩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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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全新的「兒童發展篩檢量表」上路,有哪些改變呢?陳慧如醫師表示,「透過四大面向(粗大動作、精細動作、認知語言與社會發展)觀察孩子的狀況,通過與不通過都以分數化呈現,可了解孩子的能力是否有落差。最後,得到三種評估結果(滿分區、觀察區、不通過區),以及後續建議(定期追蹤、需回診觀察、需轉介)」。
她補充,結果為「不通過區」,建議轉介至聯合評估中心接受進一步的評估;「觀察區」則是需要家長在日常引導上多費心,「若兩三個月後的追蹤評估未過,仍需要轉聯合評估中心」。

陳慧如醫師指出,「期待以全新的量表在3歲前篩出生活經驗不足的孩子,給予適當的介入與協助。特別是1.5~3歲,極需積極的介入」。而這也是之前的評核表所不及之處,「孩子從10個月大到1歲半的變化很大,只用一次的評核很難看出孩子的發展是否有跟上腳步,而新的量表共有9個歲段的檢核表,分別是6~9個月、9~12個月、12~15個月、15~18個月,18~24個月、2~3歲、3~4歲、4~5歲與5~7歲,檢核的間距縮短,將原來10個月大到1歲半的一次評估拆成3個量表,更能掌握孩子的變化,愈早發現問題,愈早介入療育,愈能發揮好的療育效果」。
她強調,透過此一量表有助讓「真正有需求的發展遲緩個案快速得到療育服務,讓嚴重個案早日完成評估,早點開始接受療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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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篩檢需要醫師施作
過去,在健兒門診時,兒科醫師會檢視父母填寫的檢核表,並從與孩子的互動中觀察是否有發展遲緩的問題。現在的篩檢評估,則是由醫師根據檢核表所列的項目依序與孩子互動,通過與不通過都有具體標準,醫師也受過標準化的訓練,更能客觀掌握測試孩子發展的品質。
陳慧如醫師說,「醫師親自看孩子走路的步態、疊積木的穩定度,可看到很多的細節,而不是只聽家長的描述,有助確實掌握孩子的狀況」。她表示,「甚至有的醫師帶著量表進行家訪,進而對家庭功能有所了解,從中感受到家庭功能需要被關注的重要性」。
她提醒,父母帶孩子接受評估時,也可觀察醫師施作狀況,「一定要醫師親自與孩子互動後,才能在量表填寫評分,確保落實篩檢評估的品質,避免因草率而對孩子的發展有不良影響」。

【原文刊載於2025年02月號《媽媽寶寶雜誌》;詳細文章內容請至媽媽寶寶https://www.mombaby.com.tw/articles/9932485 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