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學寫字的迷思

許多人一聽到讓幼兒「寫字」,馬上擺出刺蝟般的抗禦架式,義正詞嚴的說:「孩子不到六歲,小肌肉發展未成熟,學寫字是戕害發育。」

年齡像根巨尺,不但衡量誰可以做,也區隔著行為的對與錯。這種以唯一標準來丈量幼兒學習內容的習慣,極可能會忽略幼兒探索「書寫」的自發性動機和行為,也會讓成熟度比較高的幼兒,因為缺乏適切的引導,形成日後得費力加以改正的不良書寫習慣。

在許多學前教育機構裡,是不教「寫字」這一件事的!理由不外乎:幼兒的肌肉發展不夠成熟,文字是抽象的符號不適合學習……等。沒錯,這些對幼兒能力的考量是貼心且必要的!可是,幼兒發展,年齡只是一個參考,個別差異的考量才是重要指標。這同時還牽涉兩個必須加以區別的問題:一、學習寫字,並不等於寫注音符號、國字或英文字母;二、是否成人不教,幼兒對文字的書寫常識就等於零嗎?若成人不教,幼兒就不會提筆去「寫字」嗎?


幼兒自然而然想「寫字」

其實,幼兒對「學習」的趨力,是人類的本能之一。孩子從一出生開始,就不斷的在學習,目的是適應環境。而學習的對象不會只限於某些事,還包括他身處其中的所有文化現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對語言文字的自發探索和學習。

文字雖是一組約定俗成、由特定規則所組合而成的線條符號,但它時時出現在幼兒的生活中,比如廣告、玩具、看板、圖書、包裝盒上……等,實用的說明著「是什麼、做什麼用」的功能性。而環繞在幼兒周遭的人也高頻率的使用著文字,寫信、寫卡片、記錄、打電腦……等,充分展現表達和記錄的必要性。文字的高曝光率和超級有用(高功能性),讓幼兒無法忽視它的存在和實用價值,而不知不覺地「學」了起來。所以成人會看見,即使只是一、二歲的幼兒,也會拿筆和紙來塗鴨,來扮演「寫字」這件事,因為它很重要也很有用處。

事隔多年,我仍清晰的記得那天下午。我一回到家,即看見兩歲的女兒寧寧蹲在地上,手上握著一枝筆,專心的戳著稿紙,她說:「Annie寫稿」。而她身旁躺著一本我的書,早已被她用螢光筆畫得滿目瘡痍,她說:「Annie看書。」

看書和寫稿是我很重要的日常活動,女兒寧寧看在眼裡,無形中也變成了她自發遊戲和探索的項目之一。類似這樣的幼兒遊戲組合,你一定覺得很熟悉吧。舉凡拿著鍋碗瓢盆「下廚」,或者手持積木當成手機「通話」,更甚者偷偷爬上電腦桌,敲敲打打鍵盤「上網」,這些成人日常生活中重要的大事,都會一一出現在幼兒的自發性遊戲,或更準確的說,「探索」中。

完整內容請見《親子天下》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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