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退稅優惠6月屆期 藍委提修法改常態辦理

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措施將於今年6月中旬屆期,政府擬規劃延長至2029年底。國民黨立委黃建賓今天表示,推廣家電汰舊換新有一定成效,中斷相關獎助恐不利減碳能效,他已提案修法,刪除節能家電退稅優惠的施行截止日期,讓該項政策可常態辦理。

為節能減碳、促進綠色消費,針對民眾購買經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2000元的適用期間,實施期間至2025年6月14日。經濟部近期擬向財政部提出最新版稅式支出,預計延長至2029年底,有望成為立法院這會期優先法案。

由於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措施將於今年6月中旬屆期,包含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王鴻薇、廖偉翔、林思銘、萬美玲,以及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李坤城、郭國文等朝野立委,也都提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相關條文,延長節能家電退稅優惠的期限至2027年、2029年不等。

黃建賓則認為,為鼓勵民眾踴躍使用節能家電,降低排碳量,應該將節能家電退稅優惠常態化。

黃建賓指出,據經濟部統計,民眾申請節能家電補助逾7成是申請冷氣,顯見該項政策確實有推動節電及減碳工作。工研院「家庭用電消費習慣調查」顯示,台灣近來推廣住宅家電汰舊換新具有一定成效,倘若中斷相關獎助恐不利減碳能效。

黃建賓表示,家庭因經濟弱勢,無法省電節能,在國際上被稱為「能源貧戶」,這些家庭普遍問題是家中二手家電比例高,耗電量大電費高卻是唯一的選擇。據工研院調查,最低所得家戶中使用超過16年冷氣的比例為33.17%,若持續相關獎補助,可協助「能源貧窮」家庭更新節能家電。

黃建賓指出,為強化達成2050淨零排碳目標,同時又兼顧協助「能源貧窮」家庭更換節能家電,他提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條文,刪除節能家電退稅優惠的施行截止日期,讓該項政策可常態辦理,助益節電工作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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