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校園手機管理 學生團體籲參與決策制度化

教育部日前公告校園手機管理草案,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等學生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肯定教育部草案方向,也提出教育部應制度化學生參與比例與決策權重、建立具體使用指引與教育資源等四大訴求。

教育部21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採彈性、分階段管理。國中小學生未成年,帶手機到校要經家長同意,並採學校或各班「集中保管」;高中生已具基本自主管理能力,學校須邀集親師生共同討論管理機制。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高雄學生民主聯盟、雙北高中職學生權益陣線、師大附中學生會等學生團體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肯定教育部所提的草案方向,並提出四大訴求,包括落實分級管理、保障學校自主管理空間、制度化學生參與比例與決策權重、建立具體使用指引與教育資源。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指出,草案雖在制度上寫入學生參與及分級管理,但對學生參與的形式與實質權責仍缺乏具體規範,恐導致實務上流於形式。

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常務理事洪振翔表示,教育部應主動徵詢學生意見,並在條文中明確區分不同數位載具的管理方式,以避免學校恣意擴張管控,呼籲教育部應考量課綱制度下學生對手機的學習需求,在學校導入「數位公民教育」與「自律訓練」等課程。

高雄學生民主聯盟理事長萬儀梵指出,教育部僅於北部辦理實體公聽會,忽略中南部學生參與,呼籲提供交通補助或開設線上參與機制,真正落實全國學生的意見表達權。

雙北高中職學生權益陣線理事劉珈沛表示,身為高三學生,了解3C產品為學習帶來便利與挑戰,教育部應教導學生如何與科技共處,而非一昧禁止,呼籲教育部明定保管規範,避免集中管理引發責任不清、師生衝突等問題。

師大附中學生會學權組長周品妍指出,此次並無國教階段學生參與,違背兒少表意權精神,新版規則應由1/3以上學生參與討論形成,並強調「納管不是解方,自律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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