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預算若10月中旬三讀 可望11月底前普發1萬

針對普發現金新台幣1萬元,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特別預算案後的1個月內發放。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詢問,假設立法院10月中旬完成審查,就是11月底前發放,卓榮泰說,「是,法律規定,能快就快」。

立法院會今天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針對普發現金1萬元的部分,卓榮泰在報告時指出,依照特別條例規定,行政院要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特別預算案後的1個月內發放,7個月內完成。由於先期作業已相當成熟,且沿用民國112年發放程序,他已要求財政部盡快發放,也期盼立法院盡快完成審議特別預算案。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表示,感覺10月底要普發現金似乎比較有困難。因此他想問,大概何時可以發放,11月中以前是否一定發放。卓榮泰指出,要看立法院何時審議完特別預算,等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後。

葉元之表示,假設立法院10月中旬前三讀特別預算,11月中旬以前一定會發放嗎。卓榮泰表示,行政院會請總統盡速公告,公告後生效,生效後一個月內就可以發放。

葉元之指出,簡單的數學,立法院10月中旬完成特別預算的審查,就是11月底前一定可以發放。卓榮泰說,「是,法律規定」,並表示,能快就快,但安全設施會設想比較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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