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安心33互助保障」涉非法吸金 金安保公司張姓主嫌羈押禁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金安保公司自109年間起銷售「安心33互助保障」,以互助費繳滿36期後,享有25萬元被助人身故互助金的幌子對外吸金,實際卻是支付業務員佣金後,就被張姓主嫌等挪為己用,不法所得達1.1億餘萬元,新北地檢署今(3)日指揮警方搜索12處地點,並拘提張姓主嫌等5人,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張姓、吳姓,丁姓嫌犯,新北地院開庭後,裁定張姓主嫌羈押禁見,吳姓嫌犯具保100萬元、限制住居及接受電子腳鐐監控,丁姓嫌犯具保50萬元,限制住居及接受電子腳鐐監控。
檢警調查,張、吳等5人,自109年間起銷售「安心33互助保障」,即會員(要助人)每月繳互助費3600元,每年支付1200元年費,互助費繳滿36期後,享有25萬元被助人身故互助金之權益,或終止契約以退還110%互助費總繳金額。
繳滿60期後,享有33萬元被助人身故互助金之權益,繳滿30萬後,則可終止契約以退還110%互助費總繳金額,致不特定民眾加入「安心33互助保障」會員,張姓主嫌等隨即將自會員收取之互助費、年費,支付業務員佣金後,挪為己用,犯罪所得共計1億1500萬餘元。
新北檢獲報,由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王涂芝指揮刑事警察局,於10月1日,至新北市三重區、新莊區等12處實施搜索、拘提,查扣現金、帳戶款項共計新台幣1000餘萬元,並拘提相關張姓主嫌等5人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以被告張、吳、丁3人共同涉犯違反保險法非保險業者經營保險業務金額達1億元以上而犯保險法第167條第1項,刑法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犯銀行法之非法吸金,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經營違法多層次傳銷事業,違反商業會計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違反洗錢防制法之洗錢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張、吳、丁等3人,楊姓及另名張姓嫌犯則諭知交保5萬元。
新北地院裁定張姓主嫌羈押禁見,吳姓嫌犯具保100萬元、限制住居及接受電子腳鐐監控,丁姓嫌犯具保50萬元,限制住居及接受電子腳鐐監控。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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