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酒後狠心殺二子女 新北院國民法官判無期徒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有毒品前科的蘇姓女子因心情低落,竟在新北市中和區1間汽車旅館內,將自已的一對親生兒女餵食安眠藥後悶死,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蘇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蘇女是在去年5月14日7時許,在新北市中和區某旅館房內,讓正在熟睡的女兒及兒子飲用了混有安眠藥的水,然後於同日9時30分許,先用棉被包裹女兒,用枕頭覆蓋女兒的臉部,並以右手壓住枕頭,過程中女兒醒來且掙扎,但蘇女仍以左手掐住女兒的頸部,導致女兒窒息死亡。
蘇女再於同日10時30分許,用棉被包裹兒子後,跨在兒子的身體上方,用枕頭覆蓋兒子的臉部,並以雙手掐住兒子的頸部,過程中兒子醒來且掙扎,但蘇女仍持續掐頸,導致兒子窒息死亡。
國民法官審認,蘇女所為是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刑法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共二罪。被告所為二罪間,犯意各別,時間有所間隔,應予分論併罰。
國民法官審酌被告於本案實行之犯罪行為,兼衡被告雖為單親媽媽,但有朋友或家人如父親、姐姐與弟弟以及多個社福單位在精神上與金錢上的支援。竟僅因心情低落,想要自殺,而認為子女是自己生的,所以有權殺死他們,無視孩子獨立的生命權,以致於二名天真活潑、秩嫩無辜的幼童枉死,亦使幼童的阿公、舅舅與阿姨因此受有永遠不可磨滅之心靈創痛。
且被告身為母親,對於子女負有保護教養之義務,竟違背子女之信任與依賴,殺死二位子女,嚴重的違背了身為母親應有的責任。
國民法官認為,被告自17歲以來就長期有施用毒品習慣,明知心情低落而施用毒品後會有將負面情緒擴大之效果,竟在旅館與子女相處的最後幾天時間裡,經常施用K煙與毒品咖啡包,放任自己心情更加低落,也因此更堅定的殺死二名子女,且在子女熟睡的情況下,讓子女飲用了混有安眠藥的水,子女因此無從與無力抗拒被告的所為的殺人手段。
但是,被告的男友、姐姐、弟弟,幼稚園老師、安親班老師在偵訊中均證稱,被告在案發前,極為疼愛與照顧子女。
審酌被告坦承犯行,沒有前科,高職肄業,之前曾在百貨公司當櫃姐,年收入大約新台幣50多萬元,因故失業後並未積極找尋工作,但仍然有錢繼續購買與施用毒品,且在經濟上仍然受到親友與多個社福單位的支援,顯見被告並非因經濟上的窮困而為此犯行。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一切情狀,並斟酌生命的可貴與檢察官、被告、辯護人對量刑的意見,就被告所犯二個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各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諭知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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