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亮票「展示」 趙少康被訴選罷法


大罷免亮票「展示」 趙少康被訴選罷法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由親綠民團發動的726大罷免,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在罷免案投票時,涉嫌2次主動亮票給媒體拍攝,趙少康否認亮票,辯稱只是「展示」有投票,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趙曾多次參與重要公職人員選舉活動,甚或親自擔任副總統候選人,對不得亮票規定,應知之甚詳,竟仍在罷免投票時亮票,事後又飾詞推託,辯稱非故意,企圖輕描淡寫一語帶過,態度顯不足取,今(6)日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指出,趙少康於7月26日上午9時,到大安國中投票所投票,竟在步出圈票處朝投票匭行進之際,在主任管理員曾提醒趙應將選票折好下,趙明知有眾多媒體朝教室內拍攝,仍將罷免票平舉胸前,露出不同意圈定內容,讓媒體拍攝後才放下罷免票。之後趙到投票至票匭前,再以左手將罷免票內容朝向媒體,以靜止狀態讓媒體拍攝,等媒體拍攝完畢才投入票匭。


檢察官認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趙少康行為已經違反選罷法,依法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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