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鄰居家中狗吠 莽男帶刀嗆殺狗喝血逼少女脫光看「比比」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市和平區一名何姓男子,不滿住在附近的一戶人家所養的狗經常吠叫,去年間腰間插著尖刀前往該戶人家中,對著當時隻身在家的一名13歲少女小花(化名)恐嚇說要把狗殺掉,要喝狗血,並威脅少女脫下褲子,要看她的私處,不聽話就連她一起殺掉,全案經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強制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合併應執行5個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何男與小花都是泰雅族,去年某日下午,何男不滿小花家中的狗發出吠叫,便在腰間插刀,然後藉酒意前往小花家中,直接踹開小花房門恐嚇:「我要殺妳們家裡的狗,就跟妳爸爸說是我殺的,因為我肚子餓要喝狗血。」
小花與花爸認為何男在發酒瘋便未理會,孰料半年後,何男又再次酒後,同樣腰間插刀,強闖小花舅舅家,而小花當時剛好跟堂姐返家巧遇何男,何男便以泰雅語呼喚小花「過來,我叫你脫褲子,我要看你的『比比』,妳不脫我就殺死妳。」小花嚇得趕緊跑離。
小花事後告訴母親,也一起到派出所提告,但何男卻辯稱,他沒有說過殺狗、脅迫看私處的事情,不過仍被檢方依恐嚇危害安全、強制未遂、《兒少法》等罪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認為,何男明知小花跟他兒子一樣大,卻對小花故意犯罪犯行,審酌何男恫嚇小花、著手使小花行無義務之事,全案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強制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合併應執行5個月、可易科罰金。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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