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威力路檢 警強化毒品唾液快篩執法全面打擊毒駕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為全面強化道路交通安全、阻絕毒駕於道路之前,新北市警察局即刻全面配合警政署,於11月20日通令取締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新制,啟動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處置強力執法。市警局表示,今(21)日晚間執行全市威力路(臨)檢勤務,共計動員389名警力,由各分局在全市重要路口計41處,展開高強度路檢與攔查,透過強勢執法作為,提升全市警力盤查密度,對形跡可疑、精神恍惚或駕駛行為異常者,立即啟動快篩程序,迅速執行人車分離。
市警局表示,局長方仰寧也將至三重警分局主持擴大路(臨)檢勤教,宣示執法決心,將以最嚴格的標準、最快速的行動、最堅定的態度,全力向毒駕宣戰。警政署日前公告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及「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修正規定,並通令全國警察機關,自11月20日起正式上路執法。
市警局表示,新式毒品唾液快篩,僅需採集少量樣本,2至3分鐘即可得知結果,準確度高,而且1次可檢測多種常見毒品反應。包括大麻、依托咪酯類、FM2、K他命、安非他命、喵喵及鴉片等7類毒品,有助於員警第一時間,掌握駕駛狀態,迅速執行「人車分離」,有效預防事故。
市警局指出,三重警分局員警於新制啟用近日就建功,今天凌晨三重派出所員警,於轄內中央北路附近,發現1名43歲賴姓男子,深夜騎車未開頭燈,形跡可疑。盤查對談時,員警發現賴男戴著口罩不停咀嚼,引起員警注意,口罩一拉下,赫然發現賴男嘴裡,含著電子煙和菸彈。

起初賴男故作鎮定,認為單純電子煙彈沒有問題,沒想到經採集唾液後,用毒品快篩試劑一驗,果然呈現依托咪酯陽性,毒駕行為無所遁形。員警當場查扣含有依托咪酯電子煙彈1顆。全案有毒駕情形已依法製單,可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至12萬元以下罰鍰。至於違反刑法部分,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市警察局表示,快篩呈陽性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1至2年;後續並將依刑事訴訟法程序,由檢察官指揮採集尿液送驗,追查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或毒品罪責。拒絕受檢者,將直接處以18萬元罰鍰,並當場吊銷駕照及移置保管車輛。
市警局表示,根據刑事局統計,去年全國查獲2169件毒駕案,今年1至9月即達5468件,較去年同期增加逾1.5倍。新北警方於今年度迄今,也持續執法,查獲毒駕案件計747件。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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