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溪特別預算」270億三讀通過 花蓮縣府建請中央召開地方說明會


「馬太鞍溪特別預算」270億三讀通過 花蓮縣府建請中央召開地方說明會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黃泰宇/花蓮報導


鳳凰颱風重創花蓮馬太鞍,立法院今(2)日三讀通過「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對此,花蓮縣政府表示,感謝立法委員傅崐萁、鄭天財災後全力爭取,以及立法院朝野跨黨派支持,使270億元堰塞湖災後特別預算今日順利完成三讀。縣府指出,包含通過立委提案增加農業、車輛、財損等多項民生補助建議,建請中央儘速召開地方說明會,協助災區加速復原。


花蓮縣政府說明,立院今日通過之特別預算案為依據「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編列,內容涵蓋農業復原、電力系統強化、水利與道路修復、公共建設、住宅重建及社會復原等11項工作,由中央部會依權責推動,縣府將全力配合。


花蓮縣府也指出,在中央立委爭取及朝野支持下,也通過增加各項民生補助,包含增加車輛補助、農業、醫護人力、部落重建需要、清淤、長照等各面向經費(概估原特別預算案僅約6%實際用於災民補助)。以及特別條例也明定需保障原住民基本權益。


「透過地方說明會,使計畫更貼近實際需求,協助鄉親安心復原、加速重建。」花蓮縣府強調,預算通過後,將建請中央各部會儘速訂定並公布補助基準與申請方式,並至地方召開說明會。縣府也提出,目前民眾申請中央項目為縣府代為收件、轉送中央,為加速民眾申辦、簡政便民,也建請中央駐點服務。


此外,根據主計總處資料,特別預算規模270億元,其中經濟發展支出編列192億元、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56億元、預備金15億元,一般政務支出6億元、社會福利支出1億元;各部會編列情形,經濟部編列91億元、交通部44億元、農業部43億元、環境部42億元、內政部28億元、原住民族委員會5億元、公共工程委員會1億元、衛生福利部1億元,以及預備金編列15億元。


花蓮縣府表示,災後重建需要中央與地方攜手並進、落實權責分工,讓預算發揮效益。將持續與各部會密切合作,盼中央儘速啟動各項計畫,助災區早日恢復正常生活與商業運作。


照片來源:花蓮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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