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修法 環境、農漁民、合法光電業 創造三贏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
昨(14)立法院三讀修法通過光電三法,《環評法》、《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修正案,針對位於地質敏感區、5公頃以上山坡地面型光電、5公頃以上水面型光電,以及累積設置面積達40公頃以上的光電,未來都需經環評把關。黨團書記長羅智強表示,此次修法為光電開發建立起一座安全閥,讓環境得以保護,農漁民安心工作,光電業者賺取合理的利潤,這是三贏的修法,也為光電的未來啟動一場無聲的「轉型正義」。

光電三法修正案通過後,未來大型光電開發必須納入環評,就是針對近年不良、不當開發的「轉型正義」。羅智強支持合理光電建設開發,支持綠能環保,但國民黨團反對假綠能之名,大發光電投機財,破壞山林美景、污染環境的光電開發,修法就是為早已千瘡百孔的台灣美麗家園找回復原的生機。

羅智強表示,現行全台光電的不當開發,民意早己強烈反彈。昨天的修法,就是為光電開發建立一個防弊機制,納入環評,外界公正客觀的聲音,才能被看見,被聽見。不當的利益輸送,才能被遏止,不良的官員才能被遏止。這是光電版「轉型正義」,也是光電開發回歸正軌的契機。

羅智強呼籲民進黨政府,假使若連「光電三法」的修法,都要交付釋憲搞焦土政策,繼續包庇不法光電業者及官員,全民必將全面反彈,民進黨也必將自食惡果。過去三輸的光電發展,如今創造出三贏的發展契機,奉勸民進黨政府不要再一意孤行,只想破壞家園、圖取不當暴利,人民不同意,國會更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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