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團結第三講沒校稿?他揪出8大謬誤

賴清德團結第三講沒校稿?他揪出8大謬誤
賴清德團結十講第三講,主題是憲政體制。(圖/翻攝賴清德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總統賴清德的團結十講,29日進行第三講,主題是台灣的憲政體制,賴清德提到中華民國的制憲歷史,以及過去七次的修憲結果,不過被揪出裡面有許多與實際史實不符,例如當時的台灣省確實有派代表參與1947年制訂的《中華民國憲法》,但賴清德卻說沒有。粉專「文思革」也揪出8大錯誤。

文思革提到,賴清德說,「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但事實上,1946年的制憲國民大會,台灣共派出18位代表參與,由當時的台灣省參議會選舉產生。代表名單包括林獻堂、李萬居、張七郎、謝娥等,涵蓋區域、職業及婦女團體。

文思革說,賴清德提到:「1946年才頒布中華民國憲法…」但時間點不夠精確,容易造成混淆。準確的時序是:1946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1947年12月25日:正式「施行」。

賴清德也提到,省長民選與凍省,歸因於同一次修憲」。但文思革說,這是兩個不同時間點的事件。省長民選是1992年第二次修憲的結果。凍省(省虛級化):是1997年第四次修憲的內容。將兩者混為一談,造成了歷史時間序的錯亂。

而前總統馬英九因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兩岸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被綠營嘲諷為區長,但馬英九從未如此「自稱」,賴德德卻如此描述,文思革說,演講將此類政治評論當作客觀事實來陳述,具有高度誤導性。

文思革共列舉8大錯誤或不精準的描述,酸內容錯誤之多,簡直是史詩級的災難。賴清德演講稿寫完,是不找個人校稿的嗎?還是民進黨真的覺得這個世界上所有謠言都不用負責,都不需要澄清?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說,總統於演講原意是指當年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她以兩點來說明 :

一、 總統原意是指當年制憲代表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整體來講,歷經由台澎金馬人民選舉產生的國民大會代表,完成的七次修憲,建構起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共同意識,民主就是人民作主的共同意識,那「五五憲草」或者是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所謂的制憲代表,僅由當年省參議會選任,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一直到前後七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所以總統說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共同意識。

二、 以歷史角度而言,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多數是透過政黨分配及協調產生,而臺灣雖有間接選舉產生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但對於憲法內容的決定並無實質參與。直到終止動員戡亂,廢除臨時條款之後,七次修憲的代表才是由台澎金馬全體公民直選產生,意即1991年底第二屆國代開始,才真正是台灣人民普選產生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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