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剴剴條款?綠委「手拿支持板」理由曝光

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姐妹凌虐致死,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立法院今(18)日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加重虐童刑責。(圖/吳翊緁攝)
[NOWnews今日新聞] 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引起全台震怒。立法院今(18)日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加重虐童刑責,包括增訂殺害未滿7歲之人加重其刑1/2、以凌虐方式殺害未滿7歲之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規定,其中民進黨二讀除立委邱議瑩外全投反對,三讀集體棄權,卻在通過後,排隊舉牌拍宣傳照喊 「支持」,引發熱議。對此,綠委陳培瑜說明,民進黨並非不支持加重虐童刑責,而是藍白修法造成「惡性比較嚴重的行為,罰的卻比較輕」,這是嚴重謬誤,所以民進黨團才反對。

陳培瑜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許多網軍貼出民進黨反對藍白再修正動議的照片,抹黑民進黨支持虐童,即便不論不支持藍白提案就是不支持兒少保護的邏輯是否恰當,「大家是否知道,藍白提案的問題在哪裡?」
陳培瑜指出,法律上「故意」與「過失」有很大的區別,殺人罪是自始至終都故意殺人,可處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傷害致死則是「故意傷害」加上「過失致死」,雖然結果相同,但故意殺人的惡性絕對比較重,因此傷害致死的刑度是無期徒刑、7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培瑜續指,藍白對於刑法第286條的再修正動議,是增訂類似前面傷害致死的規定,刑度是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算上《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112條加重二分之一的規定,「傷害兒童,但兒童卻不小心死亡」的結果會比「故意殺人」還要重,「這樣的修法結果,會造成惡性比較嚴重的行為,罰的卻比較輕的嚴重謬誤,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反對的原因。」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逐條發言時也表示,國民黨跟民眾黨全部都錯了,現在已經進入到286條,虐殺兒童、處以極刑,沒有任何一個立委反對,但這個條文要就放在刑法第22章殺人罪章、國民黨偏要放在23章傷害罪章,「你們的說法是不管什麼罪章、只要有死刑就好,現在進入到加重結果犯了,結果你們(藍白)還在討論大家有共識的條文,去年討論時就已經說過兒少法加重其刑2分之1,你們就一定要講7歲以下,當初就已經問,發生8歲、9歲怎麼辦?重新修法嗎?不要以為定了一個重刑就可以杜絕」。
莊瑞雄強調,光是只有刑法重刑不足以保障幼童,「不要這樣倉促立法,虐殺兒童本來就要判重刑,剴剴案這麼慘絕人寰,判死刑沒有問題」,但現在問題來了,全部都要動用死刑,把這麼大權力、武器交給國家,每個法官判出來都不一樣,不是有人死掉一定判死刑,還要看行為人,如果未滿14歲沒有刑罰、超過80歲必須減重期刑,「林思銘會不知道嗎?吳宗憲會不知道嗎?你們進到立法院法學素質降低太多了,不要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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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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