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污其身 何以糾彈百官? 監院公器私用 應給社會交代
監察院作為憲法設立的獨立監察機關,負有糾彈官箴、維護公務員紀律與行政清廉的重責,其權威與正當性,仰賴社會對其道德高度與自律能力的信任。近日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與監委濫用公務車事件連環爆,重創監察院形象。但監察院依舊缺席立院報告,敗壞官箴在先又藐視國會,對台灣憲政體制的傷害,絕非李俊俋個人請辭可以弭平。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日前遭爆料,使用監察院公務車接送愛犬往返美容院,甚至餐館取餐等等。面對外界批評,李一度辯稱「思慮不周」,直至輿論壓力高漲,才於1日請辭。然辭職並非了結,社會關注的是責任的追究與制度的重整。此事尚未平息,又陸續傳出三位監察委員:林郁容、蘇麗瓊、王榮璋疑似將公務車用於接送親友、前往診所與理髮等私人行程。面對連一串醜聞,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僅以「李俊俋請辭獲准」,其他監委「移送紀律委員會處理」作交代,並強調每位監委行使職權皆具獨立性,言下之意,是他無從干預。
這番說法,若出自一般行政機關尚可辯解,但監察院自身所負之責,正是揭發與糾正此類濫權行為。監察院上個月才對屏東縣枋寮鄉前鄉長陳亞麟提出彈劾,原因之一即為私用公務車、假借職務之便詐領差旅,涉嫌違反《刑法》第339條詐欺得利罪、第216條業務登載不實罪,以及第342條背信罪。今日自家人犯下相同惡行,卻僅移送內部紀律委員會輕輕帶過,標準之懸殊實在難以服眾。所謂「以法糾人、以權自護」,若成常態,則監察院已自毀其器。
立法院方面亦嚴詞批評此事處置怠惰。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直指:「李俊俋知法犯法,竟還能自稱共體時艱,讓愛犬與親友共搭公務車,是何等的風骨?」他進一步質疑:「監察院彈劾他人私用公務車,自己人卻用完一句『請辭』便試圖全身而退?這樣不是雙標,什麼才是雙標?」羅也已正式向北檢告發李俊俋涉嫌背信與侵占,並要求法務部說明是否依法追辦,是否又要出現「辦藍不辦綠」的選擇性司法問題。
立法院司委會邀請監察院秘書長、法務部長、廉政署署長等相關單位列席針對「如何落實清廉政府及公務員瀆職之態樣與防制」備詢及報告,監察院直接缺席,也沒有書面報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批評其「怠忽職守,形同羞辱立法院」。他直言:「監察院是不是已經自視為太上機關?今天不來,明天還有什麼事願意面對國會與人民?」
監察院若試圖以辭職與內部懲戒作為卸責手段,只會使公眾更加失望。此事並非單一失職,而是制度性腐敗的徵兆。此時此刻,若仍拒絕面對外部監督與司法調查,監察權將淪為自我保護的空殼,非但無力監督他人,更將成為公帑濫用的溫床。相關人員除應立即停職,並主動接受司法機關調查外,總統府作為監委提名權責機關,亦有義務說明對此等監察院風氣的看法與未來改革方向。全案應公開透明,制度必須從根本檢討,包括公務車調度規範、公器私用之懲處標準、監委監督機制等,皆應重新建構。
監察機關若不能以更高的標準自律,如何要求他人守法。若自污其身,猶言「風骨不打折」,只會使監察院失去最基本的社會信任與制度合法性。在一個法治國家中,責任不能以辭職結束,真相不該只靠媒體揭露,正義不能選擇性執行,監察院更不可自免於問責之外。
- 記者:品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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