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宏誠風聞奏事》北高行的裁定書 是引據動員戡亂時期的法令嗎?


桂宏誠風聞奏事》北高行的裁定書 是引據動員戡亂時期的法令嗎?

現在仍是民進黨執政後所誇言的深化自由民主時期,卻怎麼讓人覺得他們把法令的「適用」,搞得像是仍存在「動員戡亂時期」的法令呢?(圖/取自網路)

作者/桂宏誠

被網紅八炯檢舉的陸配亞亞遭移民署廢止在台居留資格,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下簡稱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這項行政處分,但最終的裁定並未獲准。然而,北高行的裁定理由顯示出「先射箭再畫靶」的荒誕,連適用的法律竟也是斷章取義。例如,大家已談論到引用「內國化」之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條文時,竟刻意對「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事項,不寫出原條文規定「應以法律禁止之」。

法官刻意不寫出原條文的原因,是因我國並未制定禁止鼓吹戰爭之宣傳的法律。但反過來想,若已有制定禁止此行為的法律,就可直接引用而無援引上述內國化的國際公約。但法官為何會扯上內國化的國際公約呢?因為這是某綠營御用律師曾公開過的主張。由此也可看出,法官的裁定猶如配合政府意志射出箭,理由就抄政府及其御用律師的說法,算是再補畫上個靶心而已。

如果親自看過亞亞被指控鼓吹戰爭和武統的抖音,應知那是針對去年賴清德上任總統後的第三天,中共實施「聯合利劍2024A」圍台軍演的演繹。在這則抖音的內容中,亞亞並沒有鼓吹中共要攻下台灣以完成祖國統一,而是基於中共反台獨及反分裂國家所可能產生的後果。被民進黨政府聽來最刺耳的,就是最後提到因軍演可能「「隔天起來發現寶島插滿五星旗,想想就很高興」之類的話。

但這樣的話在法官的裁定書中,卻寫著亞亞「散布支持中國大陸武力統一中華民國」,故認定有鼓吹戰爭宣傳之事實。然而,「中國大陸」是中華民國憲法仍主張屬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這是個地理區域的概念,本身並不具有行為能力,何況武力統一的結果卻還是中華民國。

正因為法官缺乏對兩岸關係法理的認識,才出現上述不知所云的推斷和論述。事實上,兩岸關係在我國法制上的敘述,應為目前由中共統治的中國大陸地區是個政治實體,兩岸在同一個中國的法理基礎上,台灣地區也是個政治實體。因此,兩岸間只有這兩個政治實體完成中國統一的問題,而這個「中國」也是指有五千年歷史的「祖國」。

法官在裁定書中表示,亞亞的成長背景與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同,也是不同意停止執行離境的理由,強烈意味了亞亞對台灣的忠誠度值得懷疑。然而,中共軍演是針對務實台獨工作者賴清德,亞亞附和或讚賞中共圍台軍演,也只能認定她是反台獨,故法官無法區辨反台獨不等於對台灣不忠誠。

如果政府已宣告當前正面臨中共武力犯台之虞,且現在已積極備戰而隨時可能應戰,亞亞樂見「隔天起來發現寶島插滿五星旗」的說法,確實可認定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但現在仍是民進黨執政後所誇言的深化自由民主時期,卻怎麼讓人覺得他們把法令的「適用」,搞得像是仍存在「動員戡亂時期」的法令呢?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桂宏誠風聞奏事》北高行的裁定書 是引據動員戡亂時期的法令嗎?

桂宏誠,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及格,三進三出政府機關。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和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博士,校名都不怎麼政治正確。目前擔任生涯第一個工作機構民主文教基金會的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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