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第3次起逐次加罰1.2萬 「10年內累犯」重罰無上限

近年來無照駕駛案件逐漸增加,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加重無照駕駛罰則。交通部今天(16日)表示,未來機車擬罰1.8萬至3.6萬、汽車罰3.6萬至6萬元,累犯累計期限從5年延長至10年,10年若有2次違規,第2次以最高金額開罰,第3次以前次罰鍰金額再加罰1.2萬,且罰款無上限,待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後實施。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表示,針對無照駕駛,2023年6月底已修法加重處罰,修法後前後一年舉發件數少9.8%,死亡減少16%,受傷減少12.5%;根據統計,2024年無照駕駛仍有28萬5500件,遠高於酒駕的4萬8270件,以及危險駕駛的8萬多件,為加強無照駕駛防制,交通部已經擬相關修訂草案,立院也通過初審,等待立法院三讀後可實施。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迪琦說明,目前無照駕駛不分汽機車可罰6千至2.4萬元,法規修正後,未來機車擬罰1.8萬至3.6萬、汽車罰3.6萬至6萬元,累犯累計期限從5年延長至10年,10年若有2次違規,第2次以最高金額開罰,第3次以上,每次按前次開罰金額再加罰1.2萬元,大型車加罰2.4萬元。




此外,若無照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 現行規定4年內不得考領駕照,修法後將可吊扣駕照1到2年,致人受傷吊扣駕照2到4年,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駕照。




針對車輛所有人,胡迪琦說,現行規定允許無照駕駛併處罰鍰,初犯吊扣牌照1個月、5年內2次扣牌3個月、5年3次以上扣牌6個月,但扣牌須車主與駕駛不同人,修法後,比照駕駛人併罰相同額度罰鍰,不論駕駛與車主是否同一人,一律連帶處罰車主,初犯扣牌3個月、10年內2次扣牌6個月、10年內3次以上扣牌1年,扣牌不以車主與駕駛同一人為限。




車輛部分,現行規定當場禁止其駕駛,5年內累犯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法規修正後可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並扣繳牌照,10年內累犯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




陳彥伯強調,車輛車主無論是自己的或借給他人,都要併罰,因此借車要留意駕駛人是否有駕照。他也指出,無照除了重罰外,相關關懷和管理計畫納入今年考核項目,公路局每個月會將未滿18歲無照駕駛交通違規案件清冊,提供給教育部和地方政府,如果有學籍,請教育主管輔導,若無學籍請地方社會局專案輔導,呼籲駕駛人要開車,要取得合格駕照才開車。(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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