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3年7月30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3年7月3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7月30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有關公開發行公司發行公司債應載明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之令。(金管證發字第1130383193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95
肆、處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7月30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牧東公司) 為行為時負責人楊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牧東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告申報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經本會處以罰鍰,並限期補行公告申報,惟屆期仍未辦理。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牧東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時負責人罰鍰新臺幣72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廖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6
一、預計113年7月3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7月30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有關公開發行公司發行公司債應載明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之令。(金管證發字第1130383193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95
肆、處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7月30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牧東公司) 為行為時負責人楊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牧東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告申報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經本會處以罰鍰,並限期補行公告申報,惟屆期仍未辦理。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牧東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時負責人罰鍰新臺幣72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廖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6
- 記者: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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