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3年10月1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3年10月4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10月1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有關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5條第1項及第6條第1項規定之令。(金管證券字第1130353825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翁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12

肆、釋示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4條第1項本會指定辦理股務作業測驗機構之令。(金管證交字第1130384610號)

伍、釋示公司法第177條第2項規定所稱「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為符合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3條第1項或第2項規定者之令。(金管證交字第1130384544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陳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10

陸、預告修正「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第24條草案(金管證投字第1130384904號)-- 預告期間: 2024.10.2~2024.12.2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楊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77

柒、處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10月1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略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謝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1準用第36條第1項第3款、第178條第1項第4款、同條第2項及第179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大略公司未依規定期限補行公告申報113年6月份、7月份及未公告申報113年8月份營運情形,核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1準用第3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同條第2項及第179條規定,就大略公司上開違規行為,處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72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林簡任稽核 聯絡電話:(02)2774-7191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政府消息新聞
人氣政府消息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