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憲法法庭宣告統促黨違憲解散 內政部重申:兼顧國家安全及結社自由
針對媒體轉載華盛頓郵報報導,統促黨涉滲透活動1事,內政部表示,對於統促黨成員有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而有危害國家安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事,基於兼顧國家安全與憲法保障之集會結社、言論自由,將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提經憲法法庭宣告政黨違憲解散。
內政部指出,統促黨長期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國在臺發展組織、介入選舉,相關成員持續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故本(114)年1月2日政黨審議會業決議,由本部向憲法法庭聲請該黨違憲解散。惟因同年月23日修正公布之憲法訴訟法刻正釋憲中,且憲法法庭之組成時間亦未確定,本部將視憲法法庭組成期程及後續發展,依法辦理。
內政部再次強調,憲法雖保障人民有組織政黨的自由,但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並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要旨。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之行為,避免觸犯國安法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以共同維護我國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 記者: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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