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程式設計引誘消費者「逛錯街」,公平會開罰
公平會於4月12日第1594次委員會議通過,創業家兄弟股份有限公司及松果購物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搜尋引擎優化 (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簡稱SEO)」技術,並在搜尋引擎的顯示結果上不當顯示特定品牌名稱,使消費者誤認該賣場有販售特定品牌產品,藉以增進自身網站到訪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創業家兄弟公司200萬元、松果公司80萬元罰鍰。
公平會發現,消費者在Google搜尋引擎打上特定品牌名稱,例如「悅夢床墊」時,搜尋結果會出現「悅夢床墊的熱銷搜尋結果│生活市集」、「人氣熱銷悅夢床墊口碑推薦品牌整理─松果購物」等搜尋結果,消費者被前述搜尋結果吸引點選進入「生活市集」、「松果購物」網站後,卻發現該賣場並無「悅夢床墊」之產品,此係生活市集及松果購物之經營者創業家兄弟公司及松果公司分別利用SEO技術所產生的現象。
公平會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創業家兄弟公司及松果公司對其所經營之「生活市集」及「松果購物」網頁進行設計,只要網路使用者在該2網站搜尋過「悅夢床墊」,縱然該2網站賣場並沒有賣「悅夢床墊」,其網站程式也會主動生成行銷文案網頁,以供搜尋引擎攫取。若有消費者之後在Google搜尋引擎查詢「悅夢床墊」時,搜尋結果便會帶出「悅夢床墊的熱銷搜尋結果│生活市集」、「人氣熱銷悅夢床墊口碑推薦品牌整理─松果購物」等搜尋結果項目,經消費者點選後即會導向「生活市集」、「松果購物」之網站。
公平會表示,其並不反對SEO技術,但是在搜尋結果的呈現上,不應該有誤導消費者之效果,在Google搜尋引擎檢索「悅夢床墊」相關資訊的消費者,可能會被前述搜尋結果說明文字誤導而點擊連結進入「生活市集」、「松果購物」網站,形同引誘消費者「逛錯街」,「生活市集」、「松果購物」除可增進自身網站到訪率,也可吸引消費者比較或購買「生活市集」、「松果購物」網站所銷售的其他品牌商品,進而減少消費者原本欲搜尋品牌商品之銷售機會。而且不僅僅是「悅夢床墊」,其他「生活市集」及「松果購物」網站未販售之商品品牌,也都在上述的模式下被網站程式主動生成行銷文案網頁,以供搜尋引擎攫取,一樣有引誘消費者逛錯街的問題。
公平會過往即曾就事業使用競爭對手事業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並在關鍵字廣告併列競爭對手事業名稱之行為,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本案雖非創業家兄弟公司及松果公司直接使用「悅夢床墊」等他人商品品牌作為關鍵字廣告,但最終呈現之結果,本質上都是「誘導/轉向」(bait-and-switch)的欺罔行為,除了打斷消費者正常的商品搜尋與購買過程,也對其他販售該等品牌商品之經營者形成不公平競爭的效果。若任由發生而不予規範,未來將可能導致其他競爭者之競相仿效,消費者將更難以分辨搜尋結果呈現資訊之真偽,進而威脅電商市場之競爭秩序及消費者利益。故公平會認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並分別處創業家兄弟公司200萬元、松果公司80萬元罰鍰。
(承辦單位:服務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公平會發現,消費者在Google搜尋引擎打上特定品牌名稱,例如「悅夢床墊」時,搜尋結果會出現「悅夢床墊的熱銷搜尋結果│生活市集」、「人氣熱銷悅夢床墊口碑推薦品牌整理─松果購物」等搜尋結果,消費者被前述搜尋結果吸引點選進入「生活市集」、「松果購物」網站後,卻發現該賣場並無「悅夢床墊」之產品,此係生活市集及松果購物之經營者創業家兄弟公司及松果公司分別利用SEO技術所產生的現象。
公平會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創業家兄弟公司及松果公司對其所經營之「生活市集」及「松果購物」網頁進行設計,只要網路使用者在該2網站搜尋過「悅夢床墊」,縱然該2網站賣場並沒有賣「悅夢床墊」,其網站程式也會主動生成行銷文案網頁,以供搜尋引擎攫取。若有消費者之後在Google搜尋引擎查詢「悅夢床墊」時,搜尋結果便會帶出「悅夢床墊的熱銷搜尋結果│生活市集」、「人氣熱銷悅夢床墊口碑推薦品牌整理─松果購物」等搜尋結果項目,經消費者點選後即會導向「生活市集」、「松果購物」之網站。
公平會表示,其並不反對SEO技術,但是在搜尋結果的呈現上,不應該有誤導消費者之效果,在Google搜尋引擎檢索「悅夢床墊」相關資訊的消費者,可能會被前述搜尋結果說明文字誤導而點擊連結進入「生活市集」、「松果購物」網站,形同引誘消費者「逛錯街」,「生活市集」、「松果購物」除可增進自身網站到訪率,也可吸引消費者比較或購買「生活市集」、「松果購物」網站所銷售的其他品牌商品,進而減少消費者原本欲搜尋品牌商品之銷售機會。而且不僅僅是「悅夢床墊」,其他「生活市集」及「松果購物」網站未販售之商品品牌,也都在上述的模式下被網站程式主動生成行銷文案網頁,以供搜尋引擎攫取,一樣有引誘消費者逛錯街的問題。
公平會過往即曾就事業使用競爭對手事業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並在關鍵字廣告併列競爭對手事業名稱之行為,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本案雖非創業家兄弟公司及松果公司直接使用「悅夢床墊」等他人商品品牌作為關鍵字廣告,但最終呈現之結果,本質上都是「誘導/轉向」(bait-and-switch)的欺罔行為,除了打斷消費者正常的商品搜尋與購買過程,也對其他販售該等品牌商品之經營者形成不公平競爭的效果。若任由發生而不予規範,未來將可能導致其他競爭者之競相仿效,消費者將更難以分辨搜尋結果呈現資訊之真偽,進而威脅電商市場之競爭秩序及消費者利益。故公平會認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並分別處創業家兄弟公司200萬元、松果公司80萬元罰鍰。
(承辦單位:服務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 記者:公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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