繽紛衣面罩防曬係數不足,廣告不實遭罰!

公平會在112年9月20日第1667次委員會議決議,依洛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依洛公司)於「iROO」品牌網站銷售「繽紛衣」系列商品,廣告宣稱「有感防曬……UPF50+面罩隨時抗黑」,惟有6款「繽紛衣」商品面罩未達UPF50+(紫外線防護指數)之防護效能,涉有廣告不實情事,處依洛公司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110年7月1日至111年9月16日「iROO」品牌網站銷售「繽紛衣」系列商品宣稱「有感防曬……UPF50+面罩隨時抗黑」,整體予人印象為案關商品面罩具有UPF50+之防曬功能,抗紫外線效果佳。
公平會調查發現,「繽紛衣」系列10款商品送台灣檢驗公司檢驗之結果,其中6款商品面罩未達UPF50+之效能,且依洛公司亦自承110年7月後銷售之部分商品防疫面罩出現防曬係數不足係廠商追加生產時未使用指定物料所致。因此,案關商品宣稱「有感防曬……UPF50+面罩隨時抗黑」因部分商品未達宣稱之防紫外線係數UPF50+,故廣告宣稱顯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案關商品之品質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如果業者在廣告中宣稱特定功效,應確保與實際情形相符,以免觸法遭罰。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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