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落實國土永續利用 依法核實審議桃園市國土計畫
有關民眾投書媒體,呼籲中央務必嚴格審議桃園市國土計畫通盤檢討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26)日表示,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桃園市國土計畫,主要規劃8處城2-3案件,本次市府所提通盤檢討計畫書,則將城2-3案件調整成12處。
國土署指出,相關開發因攸關廣大民眾權益,建議桃園市政府應持續透過公聽會或說明會,向社會廣為說明劃設理由並加強溝通,以消弭外界疑慮。
國土署強調,後續中央將依據國土計畫法規定,核實審議案件劃設合理性,以持續守護國土安全與永續發展。
- 記者: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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