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積極研修消防法子法 配合消防法修正條文之施行 預計於6月1日同步實施
為積極回應社會對於落實消防人員工作安全保障的期待,內政部今(27)日部務會報安排消防署報告「消防法各項配套子法進度」,部長劉世芳表示,總統已於去(113)年11月29日公布修正消防法部分條文,這次修法對於提升公共安全及消防人員工作安全意義重大,消防署隨即加緊展開子法研修工作,預計於今(114)年5月前,完成相關子法的預告作業,並於預告作業期間廣納各方意見、完備草案規劃,同時配合消防法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同步生效,從法制面到執行面,確實提供消防人員最完善的安全保障。
內政部指出,這次預計訂修6項子法及公告,其中因應消防法修正規範各消防機關應設置專責單位及人員、防護措施的訂定及執行、健康檢查及預算編列等,將訂定「消防人員職務安全衛生諮詢會設置辦法」、「消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規則」及「特定項目及臨時性健康檢查項目與實施方式之公告」,以及修正「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另針對公共安全部分,將完成「一定規模以上之實驗室或倉庫之公告」及「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等事項之公告」,目前皆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中。另消防法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內政部已函請行政院指定為今年6月1日,屆時此6項子法將與消防法修正條文同步實施。
內政部強調,除了在法制作業積極進行子法研訂外,為強化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管理作業,消防署亦依據行政院所核定的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作業中程計畫,積極協助地方消防機關建置消防人員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補助後勤照護車、改善消防廳舍環境及補助消防人員健康管理及檢查等,以實質照護消防人員工作安全及保障。
- 記者: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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