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針灸誤刺胸腔血管 女醫師判刑判賠

台中女中醫針灸誤刺蔡姓女病患肋膜血管,蔡女返家後呼吸急促送急診,確診氣血胸後立即開刀搶救並切除部分右肺組織。(示意圖/本刊資料庫)
[NOWnews今日新聞] 針灸治腰痠卻釀出肺部重創!台中一名吳姓女中醫師2021年底替蔡姓女病患進行針灸時,疑因下針不慎,刺破胸腔肋膜血管,導致蔡女發生「氣血胸」。蔡返家後呼吸急促,半夜送急診時更一度命危,醫院替她引流出1000毫升血水、切除塌陷的右肺部分組織。法院認定吳女醫療操作有疏失,刑事依《過失傷害罪》判處4月徒刑確定;另在民事審理上,判決吳女與所屬中醫診所須連帶賠償55萬609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吳姓中醫師2021年12月13日替蔡女診治腰痠背痛,施行針灸時未注意下針深度與手法,結果刺傷其肋膜血管,短時間內引發氣血胸。蔡當場感到不適,返家後呼吸愈加困難,凌晨緊急送醫時,病況急劇惡化。
醫院檢查發現,蔡女右肺出現嚴重氣胸,緊急插管引流出1000毫升血水,並輸血搶救;右下肺葉塌陷,最後在全身麻醉下動刀切除部分肺組織及沾黏區域,直至同月21日才出院。
吳女在刑事庭上否認過失,主張她僅針刺腰臀與頸肩部位穴位,並未在胸腔附近下針。但醫院出庭證稱,蔡女發病情況符合針刺後導致氣胸之臨床文獻,且蔡無吸菸或既有肺病史,症狀又在施針後短時間內出現,足以認定與針灸具因果關係。
刑事法院審酌後認為,吳女身為專業中醫師,卻未審慎掌握針刺深度,造成病患胸腔血管受損,引發嚴重氣血胸,依《刑法》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後二審駁回,全案確定。
蔡女另提起民事求償,合計145萬餘元,包括醫療費、交通費、看護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吳女及中醫診所抗辯,強調施針與病況相隔約4小時,難以證明直接因果,並對金額提出爭議。
民事庭最終採信刑事判決意見,認定吳女確有醫療疏失,但斟酌各項損害金額後,認為精神撫慰金以30萬元較適當,加計其他費用,判決吳女與診所應連帶賠償55萬6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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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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