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坑及石碇地籍圖重測協助指界作業開始囉!
【新北市訊】114年深坑及石碇地籍圖重測目前刻正積極展辦「協助指界」作業,土地所有權人於接獲重測單位寄發之「協助指界定期通知書」時,請務必依通知書上所載時間及地點,親自到場或附具委託書委託他人到場確認界址位置,以確保自身權益。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表示,依土地法46條之3規定,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在重測結果公告時,不得聲請異議複丈。土地所有權人收到協助指界暨實地測定界址定期通知書時,需依通知書上所載時間、地點,攜帶身分證、印章及通知書到場會同,重測人員會協助指出土地經界位置,如同意協助指界結果則由土地所有權人在調查表(或補正表)上簽章 ; 如不同意協助指界結果,亦可另行指界, 由重測⼈員依土地所有權人指示位置,標示在調查表上,再由土地所有權人簽認,倘指界不一致而產生界址爭議者,重測單位將依規定辦理界址爭議調處事宜。
新店地政事務所再次呼籲,請土地所有權人接獲通知書時務請撥冗到場會同辦理協助指界事宜,以釐清地界,保障自身土地權益。如有重測相關問題,亦可撥打該所電話:(02)2917-2969分機201洽詢。(重測範圍可至新店地政事務所網站/業務專區/地籍圖重測https://www.xindian.land.ntpc.gov.tw查詢)
資料詳洽: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電話:(02)2917-2969分機201
撰稿人:陳宜純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表示,依土地法46條之3規定,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在重測結果公告時,不得聲請異議複丈。土地所有權人收到協助指界暨實地測定界址定期通知書時,需依通知書上所載時間、地點,攜帶身分證、印章及通知書到場會同,重測人員會協助指出土地經界位置,如同意協助指界結果則由土地所有權人在調查表(或補正表)上簽章 ; 如不同意協助指界結果,亦可另行指界, 由重測⼈員依土地所有權人指示位置,標示在調查表上,再由土地所有權人簽認,倘指界不一致而產生界址爭議者,重測單位將依規定辦理界址爭議調處事宜。
新店地政事務所再次呼籲,請土地所有權人接獲通知書時務請撥冗到場會同辦理協助指界事宜,以釐清地界,保障自身土地權益。如有重測相關問題,亦可撥打該所電話:(02)2917-2969分機201洽詢。(重測範圍可至新店地政事務所網站/業務專區/地籍圖重測https://www.xindian.land.ntpc.gov.tw查詢)
資料詳洽: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電話:(02)2917-2969分機201
撰稿人:陳宜純
- 新聞關鍵字: 新北市
- 記者: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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