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 法院裁准延押2個月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張姓女助理涉詐領助理費,陳怡君羈押期限將屆,士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延押。士林地院今天認定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裁准延押禁見2個月。

士林地方法院指出,經法官訊問後,認為陳怡君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有事實足認有串證、滅證之虞,仍有羈押必要,裁定自4月20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另一方面,同案被告張姓女助理部分,法院日前已裁定自4月1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此案起於,士林地檢署查出,陳怡君等人涉嫌自民國108年迄今利用人頭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款項,合計逾新台幣300萬餘元。

士檢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約談,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張姓女助理、陳怡君涉犯重罪,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2月13日士院裁定張女羈押禁見,期限2個月,陳怡君交保。檢方不服,針對陳怡君交保部分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士院2月20日二度開庭後,改裁定陳怡君羈押禁見,期限2個月。

法界人士表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中羈押被告的期限是2個月,而且只能延長羈押1次,因此偵查中被告最多會被羈押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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