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康建生技槍殺案 凶嫌李鴻淵3死刑撤銷發回
南投縣康建生技槍擊案釀4死1傷,凶嫌李鴻淵去年被判1個無期徒刑定讞。李男歷審遭判3個死刑,憲法法庭死刑制度釋憲案後,最高法院今天撤銷3個死刑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判決指出,李鴻淵原任康建生技公司生產課人員,因操作機器問題與生產課長起爭執,後來被調至園藝課,他認為公司負責人賴敏男與賴男的女兒刻意將他調職,並指示劉姓園藝課長刁難,他持鐵棒攻擊生產課長後離職。
判決表示,李鴻淵因犯殺人未遂案,名下房地產遭假扣押,雖經法院撤銷假扣押並塗銷查封登記,仍懷恨在心,伺機報復賴敏男等人。
李鴻淵於民國111年7月14日在康建公司附近工寮、康建公司辦公室,涉以接連行刑式槍擊劉男、賴男的胞弟、賴男的女兒、張姓女員工頭部致死,並槍擊賴敏男頭部致重傷,犯案後逃逸。檢警循線逮捕李鴻淵,依殺人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
一審的南投地方法院審理時,李鴻淵坦承犯行,並表示「我腦筋有問題才會做這種事」,後悔殺人,有抄經書、念佛號迴向給被害人,希望能彌補被害人的家屬。
南投地院認為,李鴻淵犯案時擬妥殺人計畫、逃亡路線、刻意換裝,偵審時陳述正常,可見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未達不能辨識或顯著減損程度,行為已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
南投地院依殺人罪判處李鴻淵1個無期徒刑、3個死刑,妨害自由、槍擊賴敏男致重傷部分判處7月至13年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李鴻淵不服判決,上訴三審。
最高法院認為,由於死刑制度違憲與否,仍由憲法法庭審理中,因此李鴻淵死刑部分未審結,其餘殺人、槍砲、殺人未遂、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案均駁回上訴定讞,李鴻淵已入監服刑。
憲法法庭去年9月間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
最高法院認為,依照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數個殺人罪應逐一各別量刑,今天撤銷李鴻淵3個死刑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判決指出,李鴻淵原任康建生技公司生產課人員,因操作機器問題與生產課長起爭執,後來被調至園藝課,他認為公司負責人賴敏男與賴男的女兒刻意將他調職,並指示劉姓園藝課長刁難,他持鐵棒攻擊生產課長後離職。
判決表示,李鴻淵因犯殺人未遂案,名下房地產遭假扣押,雖經法院撤銷假扣押並塗銷查封登記,仍懷恨在心,伺機報復賴敏男等人。
李鴻淵於民國111年7月14日在康建公司附近工寮、康建公司辦公室,涉以接連行刑式槍擊劉男、賴男的胞弟、賴男的女兒、張姓女員工頭部致死,並槍擊賴敏男頭部致重傷,犯案後逃逸。檢警循線逮捕李鴻淵,依殺人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
一審的南投地方法院審理時,李鴻淵坦承犯行,並表示「我腦筋有問題才會做這種事」,後悔殺人,有抄經書、念佛號迴向給被害人,希望能彌補被害人的家屬。
南投地院認為,李鴻淵犯案時擬妥殺人計畫、逃亡路線、刻意換裝,偵審時陳述正常,可見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未達不能辨識或顯著減損程度,行為已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
南投地院依殺人罪判處李鴻淵1個無期徒刑、3個死刑,妨害自由、槍擊賴敏男致重傷部分判處7月至13年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台中高分院維持原判。李鴻淵不服判決,上訴三審。
最高法院認為,由於死刑制度違憲與否,仍由憲法法庭審理中,因此李鴻淵死刑部分未審結,其餘殺人、槍砲、殺人未遂、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案均駁回上訴定讞,李鴻淵已入監服刑。
憲法法庭去年9月間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
最高法院認為,依照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數個殺人罪應逐一各別量刑,今天撤銷李鴻淵3個死刑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 記者: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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