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直播修法 司法院:存在諸多疑慮建請暫緩審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公聽會,討論法庭直播等議題。司法院發布新聞稿表示,現階段無法贊同,並對倉促立法表達深切憂慮,建請暫緩審議這次法庭直播修法提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公聽會,討論法庭直播等議題,與會學者專家正反意見並陳,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說,經深入研議,無法獲致利益會大於弊端的結論,司法院才沒有貿然採行,絕對沒有行政怠惰。

司法院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司法院作為法院組織法主責機關,有職責提出良善的司法給付,因此,司法院於民國106年司改國是會議及其後,對於法庭直播議題進行嚴謹的政策評估,委託學者進行專題研究,內容包括歐洲主要國家、英美加及日本等國立法例。

新聞稿指出,經召開研討會、數場公聽會及組成法規諮詢會議,成員涵蓋審、檢、辯及專家學者等焦點團體。歷經廣泛且深入研議後,考量直播爭議仍大,無法獲致利大於弊的結論,尤其無法排除妨害公正審判疑慮,因此沒有貿然採行。

司法院表示,這次立法委員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再起法庭直播議題,與106、107年當時的時空環境相較,現今數位資料傳播、重製技術更為簡易普及,自媒體盛行、AI生成技術發展速度遠超過去,以致法庭直播可能產生的弊病、疑慮,更甚過往。

司法院說,這次修正案因逕付二讀,未能在立法院委員會中獲得充分討論,近來已有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司法實務工作者;婦女、兒少等依賴司法審判捍衛權益的弱勢團體;法醫學會等協助發現真實的鑑定人團體;法律專家學者所組成的學會,以及促進人權保障的團體、個人,紛紛對提案表達反對、保留或要求暫緩的立場,此為歷來司法制度立法程序所少見的強大共識。

司法院指出,法庭直播仍有高度疑慮,包含可能對於證人、鑑定人到庭意願造成阻礙而無益於真實發現,訴諸輿論危及公平審判並傷害司法公信力,過度侵犯法庭參與者隱私權與人格權卻欠缺合憲基礎,目前缺乏對公開播送資訊有效、妥善管制及救濟機制,以及直播的預算花費不符成本效益等重大疑慮。換言之,從106年司改國是會議召開以來,各界對於法庭直播的爭議及疑慮,至今仍然存在。

司法院強調,有義務維護公正審判並確保每位訴訟參與人的正當權益,自應審慎看待對於貿然採行法庭直播的擔憂。

新聞稿指出,司法公開透明目的是為了達成公正審判,而不應凌駕公正審判,考量現行法已有法庭公開旁聽、全程錄音、裁判書公開,以及重大刑案採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等制度,足以達到司法公開透明及監督審判目的,與其他法治先進國家以「公開審判」確保司法公開公正的作法並無二致,且先進國家多不允許法庭直播。

司法院強調,現階段無法贊同法庭直播,並對倉促立法表達深切憂慮,建請立法院暫緩審議這次法庭直播修法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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