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資收廠火警 業者違法最高恐遭罰800萬元
高雄岡山區一間資源回收廠堆置塑膠今天清晨起火,經消防員布水線灌救已撲滅火勢。高雄環保局表示,將依違反空污法及廢清法向業者開罰,總計最高可裁處新台幣800萬元罰鍰。
高雄市消防局指出,清晨4時59分許獲報岡山區友情路一處鐵皮建物火警,出動24車、47人前往,現場為開放式資源回收廠,燃燒回收塑膠等雜物,火勢在5時35分許控制,並在6時2分許撲滅,無人員受傷受困。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表示,經查該處為停業工廠堆置廢塑膠引發火警,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將裁處1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經調閱火警期間周邊微型感測器,發現岡山區、橋頭區等下風處在5時36分至5時47分出現PM2.5濃度短暫高值達47.9μg/m3(微克立方公尺),後續隨火勢控制及撲滅逐漸下降至環境平均濃度13.5μg/m3。其他地區空品未受影響。
環保局表示,雖出現短暫濃度高值,但今天擴散條件良好,PM2.5濃度已恢復至背景值。另外,橋頭空品測站為「綠色良好」至「黃色普通」等級,顯示空品未受火災影響導致嚴重惡化。
環保局指出,災後稽查發現,該處廢塑膠露天貯存未符合設施標準規範,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裁處6000元至300萬元罰鍰。另外,追查發現承租廠房設資源回收廠的業者,曾在民國110年有3次違反廢清法遭裁處紀錄,裁罰總金額為1萬8000元。
高雄市消防局指出,清晨4時59分許獲報岡山區友情路一處鐵皮建物火警,出動24車、47人前往,現場為開放式資源回收廠,燃燒回收塑膠等雜物,火勢在5時35分許控制,並在6時2分許撲滅,無人員受傷受困。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表示,經查該處為停業工廠堆置廢塑膠引發火警,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將裁處1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經調閱火警期間周邊微型感測器,發現岡山區、橋頭區等下風處在5時36分至5時47分出現PM2.5濃度短暫高值達47.9μg/m3(微克立方公尺),後續隨火勢控制及撲滅逐漸下降至環境平均濃度13.5μg/m3。其他地區空品未受影響。
環保局表示,雖出現短暫濃度高值,但今天擴散條件良好,PM2.5濃度已恢復至背景值。另外,橋頭空品測站為「綠色良好」至「黃色普通」等級,顯示空品未受火災影響導致嚴重惡化。
環保局指出,災後稽查發現,該處廢塑膠露天貯存未符合設施標準規範,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裁處6000元至300萬元罰鍰。另外,追查發現承租廠房設資源回收廠的業者,曾在民國110年有3次違反廢清法遭裁處紀錄,裁罰總金額為1萬8000元。
- 記者:中央社記者張已(??兼)高雄2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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