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富吸金逾百億案 主嫌儲開軒判刑10年2月

百富公司負責人儲開軒及父親、前國安會官員儲國衡等人,涉嫌未經核准在台灣販售2檔海外基金,吸金逾百億元,台北地方法院依銀行法判處儲開軒有期徒刑10年2月、儲國衡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曾任國安會會計室主任的儲國衡與兒子儲開軒,涉嫌於民國104年至111年間,未經金管會核准,擅自對外鼓吹投資人購買以百富環球集團名義發行的2檔海外金融商品。

檢方調查,儲國衡父子透過旗下吸金集團幹部多次召開說明會招攬生意,並宣稱保證還本,1年到3年的投資期報酬率高達10.2%至12%。

檢方表示,儲國衡父子設立業務佣金制度,以投資款項6%作為佣金,供旗下幹部牟利分紅與營運使用,8年來吸金超過新台幣100億元。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儲國衡、儲開軒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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