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遭囚禁生理期仍被迫接客 宜檢起訴12嫌

宜蘭地檢署破獲陳姓女子在礁溪經營跨國人口販運應召集團,強迫越南籍女子性交易,即使生理期仍被強迫上工,5個月獲利逾新台幣800萬元,檢察官今天偵結,起訴陳女等12人。

宜蘭地檢署指出,此案緣起被害人遭越南裔台籍陳女等人控制在礁溪,透過臉書私訊越南友人求救,並附上從囚禁處拍攝的隔窗照片,檢警接獲後立即展開調查。

檢察官郭庭瑜6月獲報後,研判情況危急,收案2日即聲請搜索票,並帶隊執行,陳女等人見檢警到場,竟將被害人等應召女子藏在建物頂樓,並逃竄至鄰棟建物頂樓躲避查緝,檢警當場查獲4名集團成員及11名越南籍女子。

檢警歷經8波搜索,聲押8人獲准,並救出多名越南受害女子,檢方查出,陳女1月起承租礁溪某飯店經營應召集團,透過通訊軟體,佯稱可代為安排「自由工作」,不僅收入豐厚,且無須受政府管理,費用則由陳女代墊,誘騙越南籍女子來台。

檢方指出,陳女及游姓男友勾結越南籍及台灣籍黃姓人力仲介等人,尋求人頭雇主,以偽造文書方式申請合法工作名義,安排越南籍女子入境後,由人頭雇主出面接機,再以扣留護照、強迫償付高額代辦費用、通報失聯等方式加以控制,迫使被害人在應召站或旅店內從事性交易。

檢方表示,被害人即使生理期,仍被強迫上工,依照查扣帳冊顯示,每月營業額約169萬元,5個月不法獲利逾800萬元,此外,檢方並循線破獲李姓主嫌等人主持、年收高達2000萬元的應召站,並向法院聲請沒收鉅額不法所得。

宜蘭地檢署偵查後,依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條例、刑法意圖營利利用他人難以求助的處境使人從事性交易等罪嫌,起訴陳女等共12人,並就陳女、游男犯行,分別求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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