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復合不成!彰化男發文喊「跟她睡過的給1萬」男女不拘 公開懸賞下場曝

[周刊王CTWANT] 恐怖情人又現蹤!彰化一名廖姓男子因不滿與前女友求復合未果,不僅在網路上公開對方個資,還發出懸賞公告「跟她睡過的,私訊我給1萬」,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依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恐嚇罪》,判處廖男應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指出,廖男因不滿女友提分手,竟於2023年4月間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出對方的姓名、照片等個人資料,發文誘導有心人士犯案,「要地址電話都私訊,她還有一個20歲的女兒,家中就母女倆住在一起,沒其他男人了,癡漢可私訊我喔。」
同年5月,廖男又故技重施,在臉書社團張貼前女友的私密生活照,發文恐嚇「5/18前打給我,我會原諒妳,不然再也沒機會」、「有誰認得這一個女的?男人或女人,只要有跟他睡過的,私訊我,紅包一萬。」
不僅如此,廖男還在對方位於彰化縣的住處大門及車輛上,以黃色粉筆寫下「騙我的要還」、「騙我感情」、「詐我錢財」等字句,甚至不斷私訊騷擾、跟蹤,讓女子心生恐懼,決定向警方報案。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廖男明知現今社會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因個人感情糾紛,不思理性解決,任意在網路張貼受害著之身分證、照片等資料,還散佈對其名譽產生負面評價的文字,嚴重侵害對方的名譽及隱私,加上恐嚇、跟蹤騷擾的犯行,已使被害人心生畏怖,審酌廖男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另依《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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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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