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老賊不悔改下場慘了!翻窗闖屋狂掃28萬 超衰屋主勞力士、香奈兒都失竊

[周刊王CTWANT] 曾因多項竊盜、搶奪及毒品等罪服刑2次的62歲連姓男子2022年7月26日假釋出獄後,卻仍不知悔改,於2024年3月1日再度行竊,攀窗潛入台北市松山區一處民宅,徒手竊取價值逾28萬元的財物,其中包括名錶、洋酒、珠寶等。台北地方法院5月28日依加重竊盜罪,判處連男有期徒刑1年,並命沒收或追徵未扣得之贓物價額。
前科累累的連男過去曾因施用毒品、竊盜等案件,被台北地方法院判有期徒刑4年8月後,又因施用毒品、竊盜、搶奪等案件,由臺灣高等法院裁定4年有期徒刑。經歷多次刑罰的連男於2022年7月26日假釋後重獲自由,但其卻不知悔改,再度於2024年3月1日下午2時許犯下加重竊盜罪。
案發當天,連男趁四下無人之際,翻越窗戶闖入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的黃姓住戶家中。潛入以後,連男瘋狂搜刮大量的貴重物品,包括卡地亞、勞力士等名錶,還有香奈兒飾品、洋酒、打火機、沉香珠串、象牙菸斗、幽靈水晶如意等物,另竊取現金與多項收藏品,總價值約28萬9千元,而連男在行竊後,急忙於路邊攔下計程車後揚長而去。
警方當日接獲黃姓屋主報案後,旋即循線調閱社區監視器,最終於同年的3月7日至連男新北市的鐵皮屋住處將其成功逮補到案,被捕以後,連男也坦承行竊,全案依加重竊盜罪移送法辦。台北地院審酌該案時,連男供述不諱,並且有監視畫面、贓物照片與物品清單等證據佐證,可謂罪證確鑿。
法官認為,連男為累犯,5年內再犯加重竊盜罪,應依法加重其刑。雖其犯後坦承犯行,部分贓物已返還,但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賠償損失,犯後態度仍屬消極,且竊盜財物價值不低。綜合前科紀錄與本案情節,量處有期徒刑1年。法院另命就未被扣案之物品,包括名錶、洋酒、飾品與現金等項,依法沒收或追徵價額,以剝奪連男犯罪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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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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