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換藥有副作用仍上路 成大女職員癲癇發作高速衝撞害1死4傷判決出爐

[周刊王CTWANT] 國立成功大學成功校區54歲林姓女圖書館職員,2024年8月12日傍晚駕車回家,但上路沒多久就癲癇發作,車輛先是在校園內高速狂飆,又在校門口連續衝撞,導致1死4傷悲劇,台南地方法院認為,林女明知道自己的癲癇藥物有調整並產生副作用,應該要避免駕駛,她仍選擇上路,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林女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林女在成功大學工作18年,平時表現正常,而她有癲癇病史,案發時原打算開車回家,但在行駛途中癲癇發作,先是在校園內高速狂飆,一路撞上多輛腳踏車和警衛亭,又在校門口發生悲劇。
林女的車輛在大學路撞上55歲黃姓男子駕駛的黑色休旅車後,又波及路過3輛機車,42歲蔡姓女騎士當場身亡、69歲的王姓男子與30歲的官姓女子受傷送醫,林女和黃男則一度受困,救護人員趕到後連忙協助脫困,經救治後保住一命。
林女供稱自己癲癇發作,被台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法官認為,林女患有局部意識障礙型癲癇,明知此病可能突發意識障礙、全身僵直甚至失去意識,而於2024年8月5日回診時,就得知所服用的抗癲癇藥物經調整,新藥曾引發輕微頭暈等副作用,應避免駕駛,但她自認病情穩定、藥物控制良好,仍決定自行駕車,導致嚴重事故發生,釀成無辜民眾死亡,造成家屬莫大悲痛。
台南地院考量林女於事故發生前一週方更換藥物,當時對藥效仍處於適應期,加上她犯後態度坦誠,惟尚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議亦未獲原諒,綜合整體情節,依《刑法》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其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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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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