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教父」為千元賣帳戶助詐騙 張勝豐洗錢罪判刑3月緩刑3年

「舞蹈教父」為千元賣帳戶助詐騙 張勝豐洗錢罪判刑3月緩刑3年
有「舞蹈教父」之稱的張勝豐因提供帳戶給詐欺集團,遭法院依洗錢罪判刑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知名「舞蹈教父」張勝豐涉洗錢案,台北地院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張未上訴判刑確定。

現年57歲的張勝豐,現已改名張哲豪,曾與李玟、S.H.E、王力宏、楊丞琳、孫燕姿等藝人合作,並被視為蔡依林的舞蹈恩師,人稱「舞蹈教父」。

根據法院判決書,張勝豐於2023年5月13日前某日,將其申辦之第一商業銀行帳戶以1000元提供給詐欺集團,做為犯罪匯款工具。

詐團成員同年5月13日上午9時54分許,透過臉書Messenger向洪姓被害人佯稱「獲得信貸資格」,誘使其加LINE好友後,要求先轉帳7萬5000元解除帳戶凍結。

洪女當日下午6時46分許,至桃園市7-11便利商店以ATM轉匯3萬元至張勝豐帳戶,張隨即依指示,將該筆款項轉帳至比特幣交易帳戶購買比特幣。案經洪女報案,警方循線逮捕張勝豐。

法官量刑時考量張勝豐提供帳戶使被害人受損,影響交易秩序,但念及其坦承犯行、目前靠打零工維生等狀況,判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3年。張勝豐未提上訴,判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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