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行人肇逃找友人頂罪 遭控「踢皮球」蘆洲警回應了

[周刊王CTWANT] 新北市八里區去年11月24日發生一起肇事逃逸案,鄭男駕駛自小客車沿八里龍米路二段直行時,未注意路況猛撞張姓行人,造成其左脛骨近端骨折、遠端開放性骨折、腓骨骨折及足蹠骨粉碎性骨折。後續檢方追查發現鄭男找來林男頂罪,近日偵結依法對兩人起訴。此外,蘆洲警分局遭控林男自首時員警未依規定承辦。對此,警局今也祭出回應。
鄭男肇逃後先是打給許姓友人,隨後與林男等3人商討對策,最後決定由林男出面頂罪,林男當日晚間6點前往派出所要「自首」。事後警方遭控未依規定做筆錄,且還與交通分隊互踢皮球。
蘆洲分局表示「當日下午18時有林姓男子前往龍源所自稱爲前述肇事逃逸車輛駕駛人,表示欲自首,本案因案件已移轉交通分隊處理,遂由龍源所員警抄登林男年籍資料及聯絡電話,後續經交通分隊承辦員警多次聯繫林男均不到案說明亦不接電話,復經本分局偵查隊於今年2月函發刑案通知書通知林男到案說明,亦未到案,本分局依綜合判斷認林男涉有嫌疑,遂於2月17日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林男犯後自首已非現行犯,基於案件繫屬規定,抄登資料由承辦員警聯繫,惟經電話及書面通知均不到案,本分局仍依法移請地檢署偵辦,過程均符合規定,尚無疏失。」
檢察官追查後揭穿頂罪內幕,依《刑法》過失傷害罪與肇事逃逸罪起訴鄭男,林男則依頂替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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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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