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應曉薇交保不再有變數! 北檢壓線宣布不抗告

[周刊王CTWANT] 時任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以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在9月5日分別以7000萬、3000萬裁定交保,然而北檢在9月9日提出抗告,北院裁定也遭到高院發回,最終在9月15日再度裁定同金額交保。而台北地檢署在研議多日後,於今(9月24日)表示將不會對此結果進行抗告,科聞哲、應曉薇交保確定。
台北地檢署表示,過去審判中 3 次針對臺北地院具保裁定提起抗告,均獲高院支持發回更裁,足可證明抗告有理,於法有據。又被告應否羈押係由法院依法獨立決定,此乃現代法治國刑事訴訟的基本原理。但某政黨及部分人士卻不斷透過媒體放話指摘本案「押人取供」、「欲將柯文哲押到死」云云,均屬惡意曲解,帶風向製造對立紛爭,意圖影響司法審判,昭然若揭。
台北地檢署指出,臺北地院於審判中 4 次羈押及 4 次具保停押(含本次更裁)之裁定,均認柯文哲、應曉薇涉犯最輕本刑 5 年以上之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認定 2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故均具有羈押之原因。復審酌本次臺北地院裁定已就高院發回意旨指摘事項逐一說明,並就「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之命遵守事項,予以補充界定,防止被告與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經統計此部分計有 21 人),或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含被告計有155 人,其中與民眾黨黨工有關之證人計有 33 人)進行勾串;另分別以新臺幣 7,000 萬元、3,000 萬元之重保,並輔以電子腳鐶、個案手機之科技監控,防止被告 2 人逃亡。此等羈押替代措施,雖有部分內容仍存在難以檢驗是否落實執行之疑慮,惟檢察官基於「促進訴訟」之一貫立場,並聚焦於審判核心之法律主張及辯論,故尊重法院上開裁定,不予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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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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