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性侵案最新進展!檢方不服6案無罪 提上訴了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遭6名女子指控性侵與猥褻案,士林地院一審僅認定其中1案成立,判處2年6月徒刑,其餘6案均判無罪。士林地檢署於28日針對無罪部分提起上訴。


藝人NONO性侵案最新進展!檢方不服6案無罪 提上訴了
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犯下7次性侵、猥褻等罪,士院認定NONO僅犯1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月徒刑。(圖/中天新聞資料照)

根據起訴內容,唯一被判有罪的案件發生在2011年,當時NONO透過《王牌大賤諜》節目認識了助理主持人A4。案發當晚,NONO以「太晚了,我開車送妳回家」為由載A4,A4起初婉拒,但因信任對方且考量交通不便而答應搭車。

NONO先載A4到士林夜市買宵夜,之後開車至大稻埕河堤停車場。A4指控,NONO將她拉入後座並壓制,強吻及親胸部,還試圖解開她的襯衫及內褲。A4當時哭喊「NO哥拜託,NO哥不要」,並用腳猛力踢椅背後跌入腳踏板位置,NONO才停止行為。返家途中,NONO還摸A4大腿並說「妳不要緊張,一回生二回熟」。A4下車後崩潰痛哭,並立即打電話向工作人員求助。

士林地院審理後,僅認定這起案件中NONO犯下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月徒刑。其餘6件案件,法院認定證據不足,均判決無罪。此判決結果在5月間出爐後引發譁然,士林地檢署在判決出爐14天後,針對無罪部分提出上訴。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

延伸閱讀
中正路「台南最多」38條 朱立倫轟:賴清德市長任內怎不改?
影/噩夢持續!台南「車輛暴衝撞進店家」驚悚直擊
台東「逸軒溫泉天廈大樓」倒閉 32間套房二拍底價打8折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