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杰旭工會再締團協 勞資攜手共創雙贏 樹外資企業和諧典範

艾杰旭工會再締團協 勞資攜手共創雙贏 樹外資企業和諧典範

【互傳媒/記者廖承恩/雲林報導】艾杰旭顯示玻璃(股)公司企業工會今(26)日在斗六一廠,與資方完成第二度團體協約續約,樹立外資企業勞資合作的優良典範。簽約儀式貴賓雲集,包括勞動部勞資關係司司長王厚偉、雲林縣政府勞工暨青年事務處處長張世忠,以及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志玩皆到場見證,為勞資和諧留下重要里程碑。

此次協約延續了「互信、合作、共榮」的核心精神,更在勞動條件上突破精進,保障全面優於《勞動基準法》。不僅展現公司尊重勞工權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態度,也讓工會會員在工時、加班與休假上擁有更多彈性與保障,成為外資企業在台經營的典範案例。

新協約有兩大焦點,其一為「國定假日出勤加倍給薪」,延續先前優於法令的保障,確實維護員工休假與合理報酬;其二則新增「補休轉加班費」機制,員工加班後若選擇補休,仍有未休完時數者,可再依規定領取加班費。此舉創下業界先例,不僅兼顧休息與收入,更突顯勞資誠意與共識。

工會理事長沈全成表示,這份協約的簽訂,是全體會員團結努力的成果。他特別感謝第四屆工會幹部在協商過程中的辛勞與堅持,以及雲林縣產業總工會專業輔導。他強調:「艾杰旭的成功經驗,證明勞資對話能帶來雙贏,也希望成為更多企業工會的榜樣,共同提升雲林勞工權益。」

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志玩則指出,在全球經濟充滿挑戰的時刻,艾杰旭公司仍願意主動與工會協商,並簽訂優於法令的團體協約,顯示其高度責任感。他直言:「團體協約不是洪水猛獸,而是促進合作、凝聚人心的最佳工具。這份協約不僅能避免勞資爭議,更能提升競爭力,讓企業與員工共創榮景。」

艾杰旭顯示玻璃公司此次團體協約的簽署,再度彰顯唯有勞資攜手,方能共同面對挑戰、再創佳績。藉由制度化保障與良性溝通,雙方不僅鞏固員工權益,更為企業永續經營注入新動能,寫下雲林勞資合作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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