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逃還上演變裝秀? 警請出鏡頭君揭開烏龍真相

【記者 鄭瑞芳/台中 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郭慶宇於日前晚間10點多,獲報前往南區忠明南路處理一起交通事故,62歲的蔡姓男子向警方表示,剛才準備開車外出時,驚見停放在路旁停車格內的愛車,左側車身滿是刮痕,就連後照鏡都被撞斷,讓他心疼不已,立刻報警求助。員警隨即陪同蔡男調閱周邊監視器,在熱心住戶的協助下,找到能夠直擊現場的「鏡頭君」,從蔡男停車後的晚間7時開始檢視影像,不久便鎖定案發時段。畫面顯示,一名身穿雨衣的機車騎士行經該處時突然偏移,擦撞停放車輛後重心不穩摔倒,騎士隨後將機車停放在前方路旁,卻僅查看被害車主車輛前方的另一輛車,隨後脫下雨衣離開現場,並未發現真正受損的車輛。

▲機車車身亦有多處損傷。
警方循線追查,迅速鎖定64歲黃姓男子疑為肇事者,並通知其前來說明,黃男表示當時自己正在下班返家途中,因疑似中暑全身發冷才會穿雨衣禦寒,疲倦加上身體不適導致精神不濟,直到摔倒後才驚醒,嚇出一身冷汗,事後因檢視錯誤車輛,誤以為僅是自摔,未料竟造成他車損傷,也滿懷愧疚。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舉發對黃男肇事未依規定處置的行為,並協助蔡姓車主處理後續賠償事宜,蔡男對警方迅速釐清事實並找出肇事者十分感謝。

▲騎士搞錯車輛,檢視後未見車損,竟以為剛才僅是自摔。
警方呼籲,民眾若身體出現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診治,切勿勉強自行上路,以免延誤病情或增加行車風險,確保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另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時,請務必留在現場並撥打110報警處理,避免因逃逸行為而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影響自身權益與他人安全。(照片記者鄭瑞芳翻攝)
- 記者:好報 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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