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誤會引發肢體衝突 警方依法裁處籲理性應對爭端

【照生新聞記者 謝榮浤/台中報導】
臺中市西區昨(30)日午後發生一起因誤會而引發的街頭衝突事件,一名男子酒後情緒失控,誤認他人出言辱罵而動手,所幸警方迅速到場制止,雙方均僅受輕傷,經調查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規定,依法裁處。
第一分局指出,本案發生於10月30日13時39分,地點位於西區南屯路一段某店家門口。警方獲報後迅速派員到場,現場雙方已被熱心民眾分開,並無持續鬥毆情形。經了解,宋姓男子(64年次)當時疑似酒後情緒不穩,手持開罐器誤認柯姓男子(68年次,紐西蘭籍)對其出言侮辱,遂爆發口角與推擠衝突。
雙方在拉扯過程中皆受輕傷,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後進行簡單包紮與處置,無人送醫。事後兩人皆不願提告傷害,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規定,依法裁處。
第一分局強調,警方對任何違序或暴力行為均秉持「零容忍」原則,將依法嚴正處理。警方同時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情緒衝動或酒後誤會而動手,若遇爭執或糾紛,應冷靜應對、尋求警方或其他合法管道協助,以免釀成遺憾與法律後果。
警方並提醒,年關將近,聚會飲酒情形增加,應適量飲酒並注意自身安全與情緒管理;第一分局將持續強化轄區巡邏與防制糾紛勤務,確保市民安居、社會秩序平穩。
- 記者:News586 謝榮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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