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燒死婦人案不單純? 夫為醫院院長、法醫高大成提出重要疑點

宜蘭三星鄉一名63歲王姓婦人日前開車在北宜公路不慎墜谷,奇蹟獲救後3天,前天傍晚竟在住家農舍中被燒死,因災場面積不大且火滅得很快,婦人為何沒有逃跑,被燒成90%嚴重燒燙傷不治?檢警難以查明死因,近日將解剖釐清。而法醫高大成也對本案提出數個重要疑點。
消防局火調科昨(17日)勘驗火場,發現一樓客廳沒有電器引燃跡象,排除電線走火可能,而現場沙發被燒到剩骨架,初步認定是起火點,燃燒面積約3坪,現場也無油漬味及可疑瓶罐,已採集相關跡證送消防署鑑定。
據悉王姓婦人與呂姓丈夫都是台北人,在宜蘭縣三星鄉置產,子女都在國外就業,平時只有夫妻2人同住。據鄰居指出,夫妻倆從外縣市搬來,少與左鄰右舍互動。呂姓丈夫為身心科醫師,目前是宜蘭員山醫院院長,曾任台北榮總精神部主治醫師、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院長、國軍花蓮總醫院副院長及醫療部主任,退休後搬到宜蘭,而王姓婦人沒有身心方面就診紀錄。
警方下午到醫院為呂姓丈夫製作筆錄,呂男指火災發生時,他第一時間便衝進火場,把妻子救出來急救,但當時已無生命徵象。
高大成提出重要疑點 死者是焚屍或被燒死
針對王姓婦人命案,擔任法醫40年的高大成指出,先要釐清死亡點是否為起火點?本案火調人員初步查出燃燒面積僅3坪大小,若發現火勢一般人很輕易就能逃生,反之如果沒逃跑,可能是死者在起火時已陷入昏迷、或不能動彈狀態。
另外是手部有無嚴重燒傷,以及死者眼睫毛是否殘留,高大成說明,如果死者是自己放火,火勢會從眼前噴發,常會先燒掉睫毛或燒到手,若有相關情況,可能是輕生;也要調查死者體內有無安眠藥物,以釐清死者生前狀態。
高大成表示,血液CO濃度含量是否5%以上、氣管、食道內有無燒傷、煙、碳粒、皮膚表面有無燙傷水疤,是判斷死者是在生前死亡、或是死後才遇火勢的衡量點。如果血液中CO(一氧化碳)濃度達5%以上,可推斷死者是生前遭遇火警,在火場中吸入大量一氧化碳;若在5%以下,代表死者在火警發生前就已死亡、沒有呼吸,也不會吸到一氧化碳。
至於觀察食道內有無煙、碳粒,也是相同道理,但如果死者生前有抽菸,可能也會出現類似反應。觀察皮膚有無燙傷水疤,則是法醫學中的生活反應,死者在存活時遇火,皮膚會起水泡,若是死後遇火則不會。
此外,調查周邊有無燃煤、助燃物,可得知起火原因,至於丈夫的燒傷程度,尤其眼睫毛是否有燒掉的痕跡?還有手燒傷程度?高大成不願明說,但他指出,死者與丈夫於案發3天前的墜谷事件,需要詳細調查。(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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