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與上司意見不合遭其丈夫打到脾臟摘除 申請工傷遭人社局、法院雙雙駁回

[周刊王CTWANT] 2016年4月,中國江蘇省1名顧姓員工因頂撞上司,被上司高姓丈夫毆打至脾臟損傷需摘除,案發後顧姓員工向當地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人社局經過審查後認為顧姓員工的情況不算工傷,顧姓員工向法院要求撤銷人社局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不過法院認為顧姓員工的傷勢為上司丈夫的個人行為導致的,與顧姓員工履行職責無直接關係,因此駁回顧姓員工的訴求。
近日上海市總工會發佈1則案例,該案件發生於2016年4月,1名顧姓員工在開會時與上司發生爭執,事後竟被上司的丈夫毆打重傷至需要摘除脾臟。案發後該名上司的高姓丈夫主動投案,並賠償顧姓員工25萬人民幣,2016年7月5日,中國江蘇省惠山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高男3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
顧姓員工認為自己是在工作時間與場所內,因發表和上司不同的工作意見,才會受到受續的暴力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因此向人社局提出申請,然而人社局經過審查後,認為顧姓員工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情況。
顧姓員工不服結果,向法院要求撤銷人社局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法院認為顧姓員工所受的傷害由高男個人暴力行為造成,與顧姓員工從事的本質工作和履行職責無直接關聯,因此顧姓員工請求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訴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最終駁回顧姓員工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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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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