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金管會給3點提醒
金管會今天表示,民眾駕車上路除應注意行車安全,建議民眾可視需求增加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移轉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風險,但要留意3點,包括部分狀況為不保事項、妥善留存事故資料,以及若有和解時應通知保險公司派人參與。
目前汽車依規定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針對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提供最高每人傷害醫療費用新台幣20萬元與死亡或失能給付200萬元的基本保險保障,並不包含逾上述給付標準的體傷責任,以及交通事故所致第三人車輛或財物損害的賠償責任。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指出,為獲得更充分保障,提醒民眾可評估增加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當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請求賠償時,保險公司將在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人進行理賠。
針對交通事故可能發生鉅額賠償責任,例如,不小心跟高價車輛發生碰撞,陳清源指出,保險公司也有銷售超額責任保險商品供民眾投保,就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額部分,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理賠。
陳清源提醒,民眾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應注意3點,第1,部分狀況屬保險公司不保事項,像是因無照駕駛、吸毒、受酒類影響等情形駕駛被保險車輛,被保險汽車因出租給他人或做為報酬載運乘客或貨物等類似行為。
第2,萬一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應保持鎮靜,立即報警處理,並妥善留存車禍相關資料,可依據保險契約約定向產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第3,因保險契約有約定保險公司參與和解的權利,因此若需跟對方就賠償責任進行和解,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參與,以免造成保險公司不受和解協議拘束的情形。
根據金管會資料,2024年車輛登記數約867.9萬輛,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簽單車數約700.8萬輛,投保率約81%,簽單保費約389.33億元,損失率約70%;汽車超額責任保險2024年簽單車數476.8萬輛,投保率約55%,簽單保費約65.65億元,損失率約35%。
目前汽車依規定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針對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提供最高每人傷害醫療費用新台幣20萬元與死亡或失能給付200萬元的基本保險保障,並不包含逾上述給付標準的體傷責任,以及交通事故所致第三人車輛或財物損害的賠償責任。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指出,為獲得更充分保障,提醒民眾可評估增加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當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請求賠償時,保險公司將在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人進行理賠。
針對交通事故可能發生鉅額賠償責任,例如,不小心跟高價車輛發生碰撞,陳清源指出,保險公司也有銷售超額責任保險商品供民眾投保,就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額部分,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理賠。
陳清源提醒,民眾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應注意3點,第1,部分狀況屬保險公司不保事項,像是因無照駕駛、吸毒、受酒類影響等情形駕駛被保險車輛,被保險汽車因出租給他人或做為報酬載運乘客或貨物等類似行為。
第2,萬一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應保持鎮靜,立即報警處理,並妥善留存車禍相關資料,可依據保險契約約定向產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第3,因保險契約有約定保險公司參與和解的權利,因此若需跟對方就賠償責任進行和解,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參與,以免造成保險公司不受和解協議拘束的情形。
根據金管會資料,2024年車輛登記數約867.9萬輛,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簽單車數約700.8萬輛,投保率約81%,簽單保費約389.33億元,損失率約70%;汽車超額責任保險2024年簽單車數476.8萬輛,投保率約55%,簽單保費約65.65億元,損失率約35%。
- 記者: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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